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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4-074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世如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1,044,4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630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2,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00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参会的股东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44,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6%。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下同)共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44,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宏源证券赵波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浒、张竞元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调整,终止部分建设内容,建设期限不变,计划使用10,673,129.97元募集资金完成该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492,26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484%;反对8,755,2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474%;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9654%;反对8,755,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024%;弃权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2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删除经营范围:糕点(烘烤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生产,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等事宜,授权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六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92,25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459%;反对8,740,9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445%;弃权4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228%;反对8,740,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443%;弃权4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3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股票代码:600100 编号:临2014-057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国家安全可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重点企业 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国家安全可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重点企业证书(编号T110020140005)",经审核,公司为国家安全可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能力培育重点企业。 本次公司获得上述证书,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4-82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与本公司相关,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13日开市起停牌。 目前,物产集团正以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为基础,研究制定公司具体控股股权归属等重大事项的方案,并已就有关事项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论证。鉴于有关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复杂,推进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9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宝利来 公告编号:2014-066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通过及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9日开市起复牌。 2014年12月2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77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市新联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利来,股票代码:000008)自2014年12月29日开市起复牌。 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4-07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结果后复牌。 公司将及时公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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