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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14--058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14年12月29日下午14:00在浙江永嘉瓯北镇报喜鸟工业区报喜鸟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2014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下午15:00至12月29日下午15:00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公司董事长吴志泽先生与副董事长周信忠先生均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袖元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184,128,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4207%。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84,096,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4152%;(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3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55%;(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 5%,下同)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会议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吕福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吕福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184,128,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5,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4-044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协议内容:嘉兴市市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因火车站南广场项目与纺工路北延工程项目需要实施房屋征收,本次征收涉及原民丰集团划拨土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土地),据此,嘉兴市市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需补偿给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集团")土地征收补偿款。鉴于该土地目前由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租赁使用,为尽可能减少公司因上述项目造成的损失,民丰集团同意给予公司一定补偿以支持公司将来发展需要。经充分协商,双方就补偿事项达成协议。 2、 因为本协议属于民丰集团单方面补偿公司,不购成关联交易。且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概述 1、嘉兴市市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因火车站南广场项目与纺工路北延工程项目需要实施房屋征收,本次征收涉及原民丰集团划拨土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土地)(使用证编号嘉兴国用(2008)字第332195、332196、332194号,嘉兴国用(1999)字第2-2-17767号,土地使用面积11949.8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据此,嘉兴市市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需补偿给民丰集团土地征收补偿款。 鉴于该土地目前由公司租赁使用,为尽可能减少公司因上述项目造成的损失,民丰集团同意给予公司一定补偿以支持公司将来发展需要。经充分协商,双方就补偿事项达成协议,民丰集团同意支付给公司补偿,金额总计6,204,991.32元。 2、该事项属于民丰集团单方面补偿公司,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为民丰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协议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基本情况:本次征收涉及原民丰集团划拨土地(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土地)(使用证编号嘉兴国用(2008)字第332195、332196、332194号,嘉兴国用(1999)字第2-2-17767号,土地使用面积11949.8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上述土地是公司向嘉兴市国土局租赁用地,原属民丰集团划拨土地,所有权与公司无关。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土地情况及补偿金额 民丰集团同意支付给公司补偿,金额总计6,204,991.32元。 2、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民丰集团将补偿金额的50%计3,102,495.66元支付给公司。民丰集团在收到嘉兴市市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全部上述补偿款后15日内,将剩余补偿款3,102,495.66元支付给公司。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补偿款公司将其纳入营业外收入进行会计核算,预计公司总体将增加收益约600万元。对2014年度收益具体影响情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上述土地由公司租赁使用,主要归属于纸加工生产使用,公司已利用现有厂区内其他厂房安排生产,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补偿款支付的进展情况,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补偿款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4-081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赛象科技,证券代码:002337)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4年12月26日、2014年12月2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及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4-080)。公司控股股东创业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张建浩先生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公司认为,在公司不断夯实高端装备产业基础上,公司的产业布局调整和延伸将逐步落实,此次控股股东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张建浩先生的预分配提议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规划。上述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转增金额不会超过2014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查询,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创业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张建浩先生、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公司预计2014年度盈利约4,827.53万元至7,241.3万元,详见2014年10月29日发布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截止目前该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4-114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联系方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办公地点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A座25层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85653696 传真:010-85653202 电子邮箱:zhengquanbu@dmgmedia.com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 80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相关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28日,公司从有关方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黄顺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由组织进行立案调查。 黄顺福同时兼任川投能源公司董事长。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对公司和公司业绩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要以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所刊登的公司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4-091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勘探任务的摩洛哥HAHA区块第一口钻井出现油气显示,因试油工作尚未进行,相关参数尚未取得,该信息可能引起股价异动。为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防范内幕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焦作万方",股票代码"000612")自2014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4-5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说明: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原控股股东,2014年7月29日,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本次重组方案,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4,800万股权,以偿付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承接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应付本公司的资产出售款项,并于2014年9月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后,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12.30万股股份,占公司现股份总数的3.6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存在履行最低减持价格等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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