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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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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4-095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开创大道2819号604房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双广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具体融资金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同意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4-071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张仁华女士的通知,张仁华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91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2.76%,占公司总股本的3.17%)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2月25日,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质押已在国金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张仁华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5415.902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6%。其中,本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9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仁华女士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29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1%。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编号:临2014-11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的函》(中证协函[2014]810号),同意本公司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94 股票简称:顾地科技 编号:【2014-071】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张振国先生通知:张振国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94%)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4年12月26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振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额为30,8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2%,其中30,816,000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0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为3,25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本总数345,600,000股的0.9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临2014-08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关于熊贤良先生董事任职资格获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17日,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熊贤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详见2014年11月18日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熊贤良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4】203号),熊贤良先生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已获核准。

  鉴于此,熊贤良先生正式任职本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4-07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全资企业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收到参股18.18%的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决议明确:同意按股东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人民币217,230,715.76元,其中:电力集团按出资比例18.18%分配利润人民币39,492,544.13元。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确认相关投资收益人民币39,492,544.13元。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4-057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金轮股份,股票代码:002722)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2 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4-06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湖北芭蕉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挂牌转让股权存在着公开征集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首次挂牌交易失败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持有的湖北芭蕉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芭蕉河水电公司)30%的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寻找意向受让方,初始挂牌交易价格以经具备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价格为准,预计不超过2,150万元。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损益由芭蕉河水电公司原股东享有或承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湖北芭蕉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经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公司拟定于2014年12月30日开始挂牌芭蕉河水电公司30%的股权,挂牌价格以经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2,104.60万元为基础确定为2,105万元。

  二、拟出售股权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名称: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琦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4层939室

  2.相关资格: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11020008)

  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证书编号:0100001001)

  3.估基准日: 2014年6月30日

  4.评估报告名称:《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湖北芭蕉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4]第1035号)

  5.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湖北芭蕉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6.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芭蕉河水电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34,687.57万元,评估值35,134.72万元,评估增值447.15万元,增值率1.29 %。负债账面价值28,119.39万元,评估值28,119.39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6,568.18万元,评估值7,015.33万元,评估增值447.15万元,增值率6.81%。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湖北芭蕉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BCD=C-BE=D/B×100%
1流动资产1,333.181,327.96-5.22-0.39
2非流动资产33,354.3933,806.76452.371.36
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55.97427.9772.0020.23
4投资性房地产--- 
5固定资产31,739.1926,221.91-5,517.28-17.38
6在建工程68.56--68.56-100.00
7无形资产349.066,315.285,966.221,709.22
8其中:土地使用权331.456,298.285,966.831,800.22

  

  

  

  

  

  

  

  

  

  

  

  

  

  

  

  

  

  

  

  

  

  

  

  

  

  

  

  

  

  

  

  

  

  

  

  

  

  

  

  

  

  

  

  

  

  

  

  

  

  

  

  

  

  

  

  

  

  

  

9递延所得税资产---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11资产总计34,687.5735,134.72447.151.29
12流动负债20,719.3920,719.39--
13非流动负债7,400.007,400.00--
14负债总计28,119.3928,119.39--
15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6,568.187,015.33447.156.81

  

  注:纳入本次评估范围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有10宗土地,因委估宗地的账面值为委估出让用地在办理出让手续时补交的出让金,其先期发生的土地取得费及相关税费已分摊到水工建筑的账面中,此为土地评估增值的原因之一,其次为近年来土地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涨所至。

  (2)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芭蕉河水电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6,568.18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6,795.00万元,评估增值226.82万元,增值率3.45%。

  (3)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①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795.00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7,015.33万元,高-220.33万元,高-3.14%。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a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b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②评估结果的选取

  本次评估目的为股权转让,通过对芭蕉河水电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以核实企业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为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湖北芭蕉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第一基础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作为一种先进的生产力和基础产业,电力行业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与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它不仅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大问题,而且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社会稳定密切相关。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电的需求量不断扩大,电力销售市场不断扩大。但考虑到被评估对象历史年度发电利用小时均低于设计发电利用小时,且企业收入与气候影响关系较大,同时收益法对企业未来具体投资和经营战略及实施的考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且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故本次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本次经济行为提供参考依据。由此得到芭蕉河水电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7,015.33万元(30%股权对应价值为2,104.60万元)。

  此次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固定资产水工建筑物等存在一定的减值,主要原因是被评估对象历史年度实际发电利用小时(发电量)以及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测的发电利用小时(发电量)均低于发电资产的设计发电利用小时(发电量),存在一定的经济性贬值,此次评估考虑了该因素。

  三、其他

  公司将就本次转让芭蕉河水电公司股权事项的挂牌结果和相关协议签署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报备文件

  1.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湖北芭蕉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4]第1035号)。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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