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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4-45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了周景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4-43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8日至2014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62号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麦庆华先生 (六)召开会议通知、召开会议提示性通知分别刊登在2014年12月13日、2014年12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40人,代表股份188,505,7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57% 。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184,054,59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5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4,451,1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1% 。 3、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4,505,7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胡成中、施永晨、庞正武、雷忠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赵伟、唐国庆、杨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胡成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84,194,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4,32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施永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84,124,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31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庞正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84,124,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30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选举雷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84,124,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30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选举赵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84,176,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6,805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选举唐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84,124,3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304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选举杨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84,124,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30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包秀成、周景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周景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84,159,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9,30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包秀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84,124,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30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87,310,8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1,175,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10,88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8%;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弃权1,175,64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 ②表决结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韩思明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广东甘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甘化《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576 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4-44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在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董事人员。为了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延续性,公司在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胡成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了胡成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了施永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胡成中先生、施永晨先生、庞正武先生、赵伟先生(独立董事)、唐国庆先生(独立董事)。胡成中先生为主任委员。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赵伟先生(独立董事)、杨标先生(独立董事)、施永晨先生。赵伟先生为主任委员。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唐国庆先生(独立董事)、赵伟先生(独立董事)、施永晨先生。唐国庆先生为主任委员。 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杨标先生(独立董事)、唐国庆先生(独立董事)、雷忠先生。杨标先生为主任委员。 七、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聘任施永晨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八、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沙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九、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聘任雷忠先生、方小潮先生、沙伟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十、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雷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王希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事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简历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简历 总裁施永晨先生 男,1978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南充德美奥翔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南阳德美奥翔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产业部总监,南充德美奥翔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阳德美奥翔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副总裁、财务总监雷忠先生 男,1968年8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江门生物技术开发中心财务科长,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共持有本公司股票15,76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副总裁方小潮先生 男,1961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广东省鹤山市农业局、农委科员,江门市林业局科员、副科长、办公室主任,江门市农业资产经营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江门市经管资产经营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党委书记。 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沙伟女士 女,1967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兼董事局秘书助理,董事局秘书兼证券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董事局秘书兼总裁办公室主任。现任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共持有本公司股票5,91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王希玲女士 女,1981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综合部文员,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文员。现任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专员。 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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