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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4-052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采取非现场传真签字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对议案进行审核,并于12月29日前将表决结果传真至董事会秘书进行统计。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小龙先生组织。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4-053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六三"或"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3项具体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中,剔除本次被替换的2、9、30、33、3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和发布的2号、9号、30号、33号、39号、40号、41号、37号等八项新会计准则构成对前述具体准则的替换和补充,公司一并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披露。 3、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4、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5、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涉及此项业务内容,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后,公司将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7、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8、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六、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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