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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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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4-071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于2014年12月29日发布了渭南市抽黄供水工程招标结果公示,确定我公司为"渭南市抽黄供水工程采购Ⅰ标"PCCP管材采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金额为人民币陆仟柒佰壹拾捌万壹仟伍佰壹拾元整(6,718.151万元),公示时间自2014年12月29日起十日内,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本公司中标该项目。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业主方为:渭南市黄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2012年度、2013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3、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标报价金额占公司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3.30%。

  三、风险提示

  1、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项目的收益;

  2、该项目管材将根据施工进度分批供货,项目施工工期大致为2015年1月11日至9月10日,工期8个月,将对2015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业主方的正式中标通知书,仍可能存在未中标的风险,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待取得正式中标通知书后,我公司将及时作进一步的详细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4-068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设立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4-064《关于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该合资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6日在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 称:苏州天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浒青路122号

  注册号:320512000228242

  法定代表人:徐敏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6日

  营业期限: 2014年12月26至长期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生物制品的研发、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健康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4-030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参股子公司芜湖康卫收到政府补贴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参股子公司芜湖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芜湖康卫")近日收到政府部门相关补贴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近日收到《芜湖市发展改革委、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芜湖市卫生局层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发改高技[2014]580号),通知表明:芜湖康卫"一类新药'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新产品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2014年拟安排国拨资金2400万元,该"国家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

  2、近日收到《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芜湖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批复及投资计划的通知》(芜发改高技[2014]535号),通知表明:芜湖康卫"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项目获得了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批复及投资计划支持,本项目被批复的资金支持为500万元,方式为"后补助"方式,项目资金需通过芜湖市发改委组织项目验收后方能获得。目前本项目尚未具备验收条件。

  芜湖康卫尚未收到上述两项补助款,预计本年度芜湖康卫难以收到上述补助款;上述补助对本公司2014年度业绩不构成影响。

  芜湖康卫将在收到上述补助以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及项目开展情况,区分为与收益相关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在芜湖康卫收到上述补助后及时予以公告。

  芜湖康卫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2.54℅股份,为其第二大股东。

  风险提示

  芜湖康卫如收到上述补助将有利于减少资金压力;公司在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14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对项目风险做了充分提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充分关注其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4--05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额度内循环滚动操作,并授权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共同审批后实施。授权和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2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4—009的《关于201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现将有关开展衍生品业务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的主要内容

  为获取固定的低风险收益,结合贸易项下对外付汇/收汇,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和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办理了“美元存款质押+美元代付+远期外汇买卖”的组合业务,于2014年12月26日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惠州分行”)申请办理了一笔金额相等、方向相反的远期外汇买卖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主体交易日期远期卖出金额成交汇率交割日期(择期)远期买入金额成交汇率交割日期(择期)
(美元)(美元)
1惠州蓝微2014-12-2624,013,820.836.22852015-01-26至2015-03-3124,013,820.836.21952015-01-05至2015-01-26
2惠州电池2014-12-2618,110,423.216.22852015-01-26至2015-03-3118,110,423.216.21952015-01-05至2015-01-26

  

  以上业务于2014年12月26日经工行惠州分行确认已成交,不存在交易杠杆;清算交收原则为择期交割。

  二、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大量的外币应付账款,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为了获取低风险固定收益,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以获取固定的低风险收益,用以对冲由于汇率变动带来的汇兑损失,实现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公司投资衍生品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衍生品投资业务,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财务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型衍生品业务,到期收益基本确定,投资存续期内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此部分损益属于浮动盈亏,不影响该类衍生品投资最终收益;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型衍生品业务,以公司进口付汇业务为基础,实质未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

  4、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

  五、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外汇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基本上不存在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且对公司流动性无影响。公司已就开展外汇资金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持。通过上述衍生品的投资业务,达到保值增值目的,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业务金融衍生品业务。

  九、备查文件

  1、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4-026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5亿元

  ●委托贷款期限:三年

  ●贷款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担保:新疆鸿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其对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20%)对委托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煤业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新疆鸿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鸿新建设集团”)持有20%的股权。鸿新煤业公司负责所属苇子沟煤矿项目开发建设。由于鸿新煤业公司苇子沟煤矿建设项目资金不足,2011年10月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为鸿新煤业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委托贷款。截止2014年11月底,已为鸿新煤业公司提供委托贷款4.45亿元,剩余0.55亿元仍将继续提供。

  公司提供给鸿新煤业公司的委托贷款自2015年1月开始陆续到期,考虑到鸿新煤业公司目前仍不具备还款能力,公司对上述5亿元委托贷款展期,展期时限为三年。

  该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鸿新煤业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委托贷款展期,展期时限为三年。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鸿新煤业公司,注册地:呼图壁县,注册资本50000万元,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3年2014年11月
资产总计820,384,505.71937,544,966.69
净资产487,701,155.49484,701,051.44
 2013年1-12月2014年1-11月
营业收入00
净利润-4,648,119.47-3,000,104.05
 经审计未经审计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新疆鸿新建设集团将按其对鸿新煤业公司的出资比例对委托贷款提供相应责任的质押担保。截止2014年11月,公司为鸿新煤业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4.45亿元,新疆鸿新建设集团为其中的1亿元委托贷款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

  新疆鸿新建设集团成立时间:2001年6月28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东风路142号 ;法定代表人:梁成;注册资本:人民币12890万元;股权结构:梁成、樊卫飞、李宗文等3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建筑装饰业,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其他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生产销售BTX,建材销售;土石方工程服务。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鸿新煤业公司所属苇子沟煤矿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鸿新煤业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4.45亿元,无逾期金额。

  2014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委托贷款,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为3年,具体资金安排根据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106煤矿项目进展情况实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该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6亿元,无逾期金额。

  除上述委托贷款外,公司再无其他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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