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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4-05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太原钢铁(集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签署《赔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钢铁(集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受7号空分装置发生爆炸事故影响,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向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不锈"或"本公司")供应气体义务,影响公司部分产品产量减少,消耗升高,经过协商,双方于2014年12月28日签署《赔偿协议》,由太原钢铁(集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赔偿共计12,800万元。 一、太原钢铁(集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太原钢铁(集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欧西公司")是1996年经国家经贸委、国家外经贸部批准,由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与英国比欧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国比欧西公司")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4亿元人民币,其中太钢集团以固定资产出资2亿元,英国比欧西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2亿元,双方各持股50%。2006年9月5日, 英国比欧西公司被德国LINDE集团并购,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在集团易主、变更名称过程中,需要办理诸多行政手续,目前为止LINDE Greater China(林德大中华区)的更名工作仍在进行之中,故比欧西公司暂未更名。 1.比欧西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宜洲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40100400003432 住所: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街2号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制造和净化工业气体及贮存设备与蒸发器,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并提供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比欧西公司主要产品有氧气、氮气、氩气、氢气、压缩空气及液态氧、氮、氩等气体。 2.比欧西公司与本公司关系 截至目前,太钢集团持有本公司64.24%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比欧西公司董事长周宜洲先生在太钢集团担任董事、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比欧西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赔偿原因及赔偿依据 太原钢铁(集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受7号空分装置发生爆炸事故影响,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向本公司供应气体义务,使本公司部分产品产量减少,消耗升高,经公司测算,因比欧西公司供应违约应支付本公司12,808万元。经双方协商,由太原钢铁(集团)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赔偿共计12,800万元。 三、比欧西公司向本公司付款安排 双方约定,2014年12月底前,比欧西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赔偿金人民币6,000万元;2015年6月底前支付剩余赔偿金人民币6,800万元。 四、本次赔偿事项对本公司财务影响 本次赔偿事项2014年所获赔偿金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5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4-25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关于南海影视城资产的《委托管理协议》,期限三年。中央电视台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协议双方按照规范运作、积极发展的方向,促进提高我公司在南海影视城资产的投资回报起到较好作用。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经友好协商,签署了关于南海影视城资产的《委托管理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要 鉴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拥有的南海影视城资产占用中央电视台的土地,公司于2011年10月14日与中央电视台签署了《南海影视城资产租赁经营协议》,租赁经营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到期。(协议内容见公司公告临2011-14)。现经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就中央电视台在南海投资形成的资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期限三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中央电视台为关联方。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中央电视台为国家事业单位,单位代码为:40001134X,单位法人代表:胡占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主要业务:从事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署协议各方的法定名称 甲方:中国中央电视台 乙方: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A、甲方投资形成的土地资产106,748,108元(约1500亩)以及道路7,886,219.71元,附属设施4,989,315.29元,宿舍2,841,211.87元。(上述土地、道路、附属设施及宿舍以下合称"受托资产")委托乙方进行全面管理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展开经营用以弥补管理等成本支出。 B、乙方就受托资产管理的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受托资产管理期限内,乙方对受托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亦无需就受托资产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佣金、管理费等)。 C、在受托资产管理期限内,乙方须做好受托资产的维护、维修、消防、绿化等管理,并保证其完整性。 乙方不得将受托资产为乙方及其他第三方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等经济事项,若出现上述行为并给受托资产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须先行赔付。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南海影视城系我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共同投资形成,具有旅游和拍摄影视作品两大功能。 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协议双方按照规范运作、积极发展的方向,促进提高我公司在南海影视城资产的投资回报起到较好作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刘守豹先生、丑洁明女士和李丹女士对本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14-066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审会无条件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4年12月26日对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审核通过,有利于公司实施积极的发展战略。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82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我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4-09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基地试运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上午在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举行公司新基地投产现场会。目前,新基地(即公司鹤岭生产基地)的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基本到位,环保等配套设施准备就绪,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开始试运行。 与此同时,公司搬迁工作还在进行,董事会工作部等部分职能部门暂时仍在湘潭市竹埠港原厂区办公;政府相关搬迁补偿或补贴的金额尚未确定,相关政府补偿或补贴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新基地运行情况和搬迁的进展情况(包括控股子公司湖南湘进电化有限公司和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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