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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0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12月21日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通知各位董事,2014年12月27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晓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改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2014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差旅费)和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开展棉花期货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公司主营棉花业务现货交易的市场风险,原则同意按照以下原则开展棉花期货业务:

(一)由全资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开展保证金为150万元,预计交易数量为1000吨、交易价格为12000—12900元/吨左右,交易合约CF505(2015年5月交割)的皮棉棉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授权公司总经理本着慎重对待、健全制度、严格操作的原则,以规避棉花销售风险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期货投资业务管理、风险责任制度和期货操作业务管理细则,并监督责任主体的交易过程情况和效果,于月份终了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情况向新赛股份证券部报告;

(三)由责任主体应当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及控制交易风险,以及防范和规避期货市场本身潜在的风险;交易资金应分批、分阶段适时投入,计划与实施过程执行连签;

(四)严禁投机操作并不得从事棉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外的其他金融衍生品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实际投资棉花期货保值业务金额达到规定公告标准的,公司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根据公司《重大投资与资产处置决策制度》规定,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累计投资棉花期货保值业务金额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的,公司将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指引》(2014 年修订)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15年1月1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4、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4-07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7日

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于公司2014年5月21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为保证公司201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2014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差旅费)和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公司对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希格玛所”)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经财政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事务所由有限责任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 是西北地区唯一一家具有独立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成为财政部首次公告表扬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希格玛所连续多年入围国务院国资委审计单位,并且是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聘请的特别技术助理单位。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4-07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修订后:
302,708,474元。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变更的,可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并就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通过一项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1.0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2,248,703元。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变更的,可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并就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通过一项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3.1.04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02,708,47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3.1.04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2,248,703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4.6.07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4.6.07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6.21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十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订条款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4-073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指引》(2014 年修订)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修订后:
第1.1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1.1条 为了规范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4.4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4.4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4.17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4.17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第4.18条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第4.18条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六)股权激励计划;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4.38条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5.2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相关信息披露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并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

第5.3条 董事、监事或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切实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对于情节严重或不予改正的,中国证监会可对相关人员实施证券市场禁入。


以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条款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14-07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9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4.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月9日。截至 2015年1月9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

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15年1月13日至14日上午10:00-下午14:00;下午15:30-19:30

登记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公司证券部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投票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9—2268189

传 真:0909—2268162

联 系 人:高维泉、毛雪艳

邮 编:833400

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证券部

七、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4.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二、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证券代码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540新赛投票4A股

(二)表决方式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4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4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逐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审议《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0元
2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00元
3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3.00元
4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4.00元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5年1月9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540)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40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40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40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540买入1.00元3股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5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7日上午12: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于2014年12月21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庆帮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改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2014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差旅费)和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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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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