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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4-05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2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披露《公司关于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5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4-05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2日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公司16层6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骨干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确保公司实现可持续、较快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074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868.9万股,预留205.1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股东大会通知将在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另行发出。 国有股权代表董事吴劲风先生、郑永进先生同意本议案,同时在本次会议上提示,四维图新作为国有参股公司,国有股东尚需将方案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存在一定不确定因素。在此提请投资者注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第1号至第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股东大会通知将在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就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授权事项包括: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4)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7)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8)为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9)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次股东大会通知将在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4-05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2日向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郭民清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计划可以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第1号至第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近亲属没有作为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上述三项议案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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