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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版股权众筹政策空间料比私募版大 2014-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叶梦蝶
证券时报记者 叶梦蝶 证监会的政策新风向,引发了业界对股权众筹监管方向的进一步思考。上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透露,公开发行方式开展股权众筹融资的相关政策正在研究中。 对此,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之前出台的私募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只是行业监管的一部分。公募版股权众筹将更有想象力,可能会涉及投资人数和投资门槛上的突破。 此前,《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了一周,业界认为,股权众筹被定性为私募性质。监管办法沿用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制度,由此引发了是否门槛设立过高的争论。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称,公众对该规则的理解可能存在误区,中证协上述管理办法针对的是私募股权众筹行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私募市场的基础性制度。 对于新提出的公募版股权众筹,天使街CEO黄超达表示:“互联网可以打破信息不对称,如果初创企业能通过网络公开募资,对股权众筹平台将非常利好。”他指出,公募版股权众筹应该对应的是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试点”。 黄超达表示,监管规则设立的思路可能会参考美国JOBS法案,对股权众筹进行相关豁免,包括突破众筹参与人数限制,规定投资人的投资上限、单个项目一年的融资额度限制等,而此前出炉的私募股权众筹办法则可填补监管的阶段性空白。 云筹CEO谢宏中表示,目前还看不清楚政策走向。“如果公募版股权众筹能参考新三板的备案制思路,那股权众筹或会被定义为新三板的下一层市场,这会让更多的第三方参与进来,与私募版相比,公募版对投资人门槛要求会下降,同时,对平台方资质和融资方的信披要求则会提升。”他同时也表达了草根平台是否有参与资质的疑问。 金杜律师合伙人张宁认为:“未来的监管应该会在新《证券法》框架下操作,新三板的程序规定或可为公募版股权众筹提供一定的思路。但即使是JOBS法案也存在很多争论。所以公募版股权众筹管理办法估计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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