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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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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35号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科技大厦十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2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赵友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赵友永先生、杨海洲先生、叶子瑜先生、曾文先生、罗攀峰先生和任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刘佩莲女士、张宗贵先生和杨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15年1月15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林路9号广电运通行政楼2楼12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4年12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简历

1、赵友永先生,中国国籍,1958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广州无线电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裁、董事长,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广州穗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电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广电海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海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中智融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支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赵友永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持有本公司21,417,322股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杨海洲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裁,广州海格通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海格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海格神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海格机械有限公司、广州润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爱尔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南方海岸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摩诘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嵘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电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海通天线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广电海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寰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通导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杨海洲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现持有本公司291,893股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叶子瑜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国营750厂技术工艺科助理工程师,海华电子企业(中国)有限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拓展部经理、总工程师,广州科苑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无线电集团军工通讯总公司总工程师,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汇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中智融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广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广州穗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支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叶子瑜先生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持有本公司6,989,306股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4、曾文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1月出生,拥有新西兰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建筑工程专科学校教师,福建实达电脑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广州文东电子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吉山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长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华南区总监,深圳奥尊电脑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曾文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现持有本公司7,880,378股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5、罗攀峰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本公司系统集成部经理、金融市场部经理、市场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州广电汇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中智融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罗攀峰先生为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任斌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曾任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任斌女士为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7、刘佩莲女士,中国香港籍,1953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取得深交所授予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主任会计师,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顾问,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顾问,力量矿业能源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佩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8、张宗贵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予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广州机电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副经理、规划运营部经理,广电集团发展规划部部长、总裁助理。现任广州中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中广美意文化传播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中值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宗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9、杨闰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予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现任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36号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科技大厦十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12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立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祝立新先生、杨永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祝立新先生为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杨永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推荐,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共3名)的二分之一,且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简历

1、祝立新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广州无线电厂广电部会计,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副主任、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审计部部长、总裁助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祝立新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持有本公司1,135,284股股份;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杨永明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纪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监事,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

杨永明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37号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电运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林路9号广电运通行政楼2楼1206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8日(星期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赵友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杨海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叶子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曾 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罗攀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任 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刘佩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张宗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杨 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1选举祝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2选举杨永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深交所,尚待深交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见2014年12月3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月1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5年1月9日(星期五)、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6、登记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林路9号广电运通行政楼六楼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152

2、投票简称:广电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152广电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2152;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1选举赵友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1
1.2选举杨海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2
1.3选举叶子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3
1.4选举曾 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4
1.5选举罗攀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5
1.6选举任 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06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2.1选举刘佩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
2.2选举张宗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
2.3选举杨 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3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3.1选举祝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3.01
3.2选举杨永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3.02

(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议案3、选举非职工监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但投给2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5)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英、傅丽梅

联系电话:020-82188517、020-62878900

联系传真:020-82188517

邮 编:510663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1月15日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林路9号广电运通行政楼2楼1206会议室召开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序号审议事项赞成票数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选举非独立董事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股东所持股份)×6 = 票)
(1)赵友永 
(2)杨海洲 
(3)叶子瑜 
(4)曾 文 
(5)罗攀峰 
(6)任 斌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选举独立董事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股东所持股份)×3 = 票)
(1)刘佩莲 
(2)张宗贵 
(3)杨 闰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累积选举监事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股东所持股份)×2 = 票)
(1)祝立新 
(2)杨永明 

(注:上述议案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应在委托书上注明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累积投票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即最高限额。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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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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