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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4-070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全部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投资者。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4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1人,代表股份337,879,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454%。其中: (1)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8人,代表股份337,481,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793%; (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398,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9人,代表股份17,912,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6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柏平亮律师、马玉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1、选举杨才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1.1.2、选举杨华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1.1.3、选举杨才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1.1.4、选举杨小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1.1.5、选举汤三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1.1.6、选举宋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1、选举黄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1.2.2、选举修学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1.2.3、选举孙蔓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刘英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 2.2、选举黄贻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柏平亮律师、马玉泉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4-071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 月30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一致同意选举杨才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逐项表决,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召集人杨才学先生,委员杨华锋先生、汤三洲先生、杨小红女士、修学峰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孙蔓莉女士,委员黄镔先生、杨华锋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黄镔先生,委员修学峰女士、杨华锋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五名委员组成,召集人修学峰女士,委员黄镔先生、孙蔓莉女士、杨华锋先生、杨小红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杨华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杨才斌先生、李维峰先生、韦万华先生、赵程云先生、李忠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杨小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宋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宋帆先生的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资格审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工作需要,同意聘任廖明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 邮政编码:448000 办公电话:0724-8706677 传 真:0724-8706679 电子邮箱:zjswb@hbyf.com.cn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总经理的简历 杨华锋,男,197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担任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部长、销售公司河南分公司经理,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经理。 杨华锋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叔侄关系),持有本公司4,106,428股A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财务总监的简历 杨小红,女,1977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经济师,曾担任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督办审计室副主任、人事处处长、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分管财务)。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杨小红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572,990股A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副总经理的简历 杨才斌,男,1963年5月出生,经济师,现任湖北洋丰逸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许昌洋丰逸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洋丰逸居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才斌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4,392,923股A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维峰,男,1975年9月出生,历任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硫酸钾复合肥厂厂长、生产部部长、山东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维峰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401,093股A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韦万华,男,1973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理,许昌洋丰逸居置业有限公司经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区经理。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韦万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程云,男,1971年9月出生,历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理、市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程云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238,745股A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忠海,男,1955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新洋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洋丰逸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洋丰安居物业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忠海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572,990股A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的简历 宋帆,男,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华中科技大学卓越领导力总裁高级研修班毕业,曾担任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物质部部长、宜昌新洋丰副总经理、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四川雷波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宋帆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238,745股A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廖明梅,女,198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曾任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法律顾问,自2014年7月以来在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处理信息披露事务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廖明梅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4-072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30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所有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英筠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刘英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4-073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监事会接到工会委员会发来的《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决议》,经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郭琦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其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郭琦,男,1979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硫酸钾复合肥厂办公室主任、副厂长、厂长、磷铵厂厂长、生产调度部部长、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部部长,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监管部部长。 郭琦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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