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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4-096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转让终止的公告 2015-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1月16日,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深圳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控股")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中航国际控股以发行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作为对价,购买中航技深圳公司所持本公司316,257,000股限售流通A股股份(约占当时公司总股本800,200,000股的39.52%)。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1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2011-061)、《收购报告书摘要》。 2012年9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96号),核准豁免中航国际控股因协议转让而持有公司316,257,000股股份,约占当时公司总股本800,200,000股的39.5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并对中航国际控股公告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1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获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2012-044)、2012年10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收购报告书》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法律意见书》。 2013年12月27日,中航国际控股与中航技深圳公司就《资产购买协议》签订了补充协议,对收购事项最终达成日期延长至2014年12月31日。 今日,公司收到中航国际控股的通知,由于未能在延长的最终达成日前完成《资产购买协议》的若干先决条件(如未能就收购协议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批文),而中航国际控股、中航技深圳公司未就最终达成日期协定任何进一步延期,因此,该收购协议于2014年12月31日失效。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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