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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157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预披露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4-156号)。2014年12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对此事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4】第437号)。根据该函要求以及结合相关投资者咨询、媒体报道,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予以函询,现综合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回函和公司相关情况,对上述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一、本次高送转预披露方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的可行性 截止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资本公积金为66,336.72万元。本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4年12月完成,新增股份于2014年12月23日上市,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7,233.28万元,其中22,000万元作为公司实收资本,剩余195,233.28万元将全部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因此,公司本年度末的资本公积金能满足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披露方案中每10股转增14股的要求。本次高送转预披露方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法定公积金、留存资本公积金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高送转预披露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自2011年8月完成吸收合并原金科集团暨重大资产重组后,基本面和经营业绩有了明显的改善。2011年至2013年度,公司每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86,578.93万元、1,034,865.57万元、1,606,961.5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6,907.94万元、127,937.52万元、98,407.15万元。 为了持续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11年至2013年度,分别实施了每10股派1元(含税)、每10股派1元(含税)、每10股派1.2元(含税)的现金分红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073.28万元(含税),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3.37%。本次利润分配预披露方案为除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股外,每10股派现1.5元(含税)。截止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18,424.15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3,951.51万元,结合第四季度本公司经营情况及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披露方案是可行的,也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房地产资金密集型的行业特点相符合,与同行业多数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趋势相同或相近。 公司多年来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目前的股本规模与经营规模匹配度不高。截止2014年9月末,本公司总股本为115,854.01万股、营业收入为1,007,612.57万元、净利润66,570.26万元、每股收益0.575元、每股净资产6.93元。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37,854.01万股的规模,在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中排名第33位,其他上述指标(截止2014年9月末)在这33家公司中分别排名第7位、第10位、第6位、第5位。同时,在现实经营中,较大的注册资本(即股本规模)有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因此,公司有必要扩大股本规模。 三、关于相关事宜的说明 基于上述可行性及合理性,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于2014年12月26日下午收市后及时送达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收到该预案后,立即召集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予以讨论,各位董事从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等角度,一致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董事会根据信息披露制度相关规定,于2014年12月27日予以及时披露,以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 公司此前公告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限售并披露减持计划、投资新能源项目、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均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相关规定在上述事项发生后进行的及时信息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减持本公司股票。因此,不存在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提议推高股价以配合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票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陶虹遐女士明确表示,近期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代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最终方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4-15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3日及12月27日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4-147号、2014-154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4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月7日(周三)14时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6日--2015年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5年1月7日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31日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修改<关于降低关联交易比例的承诺函>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4年12月23日及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12月23日及1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6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厦,邮编:4011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2015年1月7日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7)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金科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为2015年1月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月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5分钟后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袁衎、杨琴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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