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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4-06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提案、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02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吴解萍女士;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1,191,544股,占公司总股本28,306.80万股的28.6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79,323,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306.80万股的28.02%。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1,867,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306.80万股的0.6598%。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所有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拟建设99MW中宁长山头风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2、《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后,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3、《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4、《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5、《关于拟调整为控股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后,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6、《关于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7、《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8、《关于提名许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上述提案已于2014年4月30日、6月28日、8月29日、10月31日、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麟祥律师事务所孟祥琳律师、王占国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宁夏麟祥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4-06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2月31日在公司办公楼3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授权委托1人(董事王路军先生因公事未能参会,委托董事温卫东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副董事长吴解萍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许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选举许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许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选举许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增补许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增补许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完成,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件:许峰先生简历 许峰,男,1972年5月生,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宁夏大坝发电厂汽机分场检修工、技术员、副主任,马莲台电厂工程技术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兼工程技术部主任、机械维护部主任,宁夏银仪电力设备检修安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夏银仪电力设备检修安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的规定,许峰先生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许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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