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5-001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12月31日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521,042,084股,募集资金已到位,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220,117,545元,总股本为1,220,117,545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741,159,629元,总股本亦增至1,741,159,629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741,159,629元,总股本变更为1,741,159,629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原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0,117,545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41,159,629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公司章程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220,117,545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1,741,159,629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与福建融睿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结构,实现向石油业务的战略转型,同意公司与福建融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融睿”)签署《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向福建融睿转让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正和”)100%股权。详情请见《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四、关于与福建融睿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障公司在向福建融睿转让云南正和100%股权之商业活动中的利益,同意公司与福建融睿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福建融睿以其受让的云南正和100%股权为云南正和所欠公司的债务向公司提供质押担保。详情请见《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5 年1月20日下午14:30 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临2015-002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原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0,117,545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现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41,159,629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二、公司章程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220,117,545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1,741,159,629股,全部为普通股。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临 2015-003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 全资子公司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4,836.36万元价格向福建融睿实业有限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正和”)100%股权(以下统称“交易标的”、“出售资产”或“目标资产”)。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1、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 卖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 买方:福建融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融睿”) 2、交易标的名称 标的: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3、交易类型 本次交易类型为出售全资子公司云南正和的100%股权,相关数据见下表:
鉴于出售资产涉及的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及营业收入指标均未达到洲际油气2013年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及营业收入指标的50%,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2014年6月30日出售资产评估值与账面值相比的溢价情况
5、协议签署日期 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与福建融睿就出售全资子公司云南正和100%股权事宜签署了《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并与福建融睿就以其受让的云南正和100%股权为云南正和所欠公司的债务向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之事宜,公司与福建融睿于2014年12月31日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福建融睿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及《关于与福建融睿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的议案》,分别同意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及与福建融睿签署《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质押合同》。 独立董事丁贵明、汤世生、屈文洲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出售资产涉及房地产板块的子公司股权,符合公司向能源产业转型的战略。 2、公司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条件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公平协商确定,《股权质押合同》的签署有利于保障公司在本次交易中的利益,没有发现本次出售资产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4、我们同意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与交易对方签署《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质押合同》。 (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概况 名称:福建融睿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6层01室2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融彪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年7月2日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对房地产业、旅游业、文化艺术产业、金融业、物流业的投资;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焦炭、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汽车配件、电子产品、木制品、家居用品、化工原料的批发、代购代销;房地产开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薛融彪(持股70%)、杨丽明(持股30%) 2、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 福建融睿主要以销售汽车配件为主。 3、与公司相关关系的说明 除福建融睿向公司购买云南正和100%股权及以其受让的云南正和100%股权为云南正和所欠公司的债务向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之外,福建融睿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5、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除福建融睿外,薛融彪还持有福建骐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骐丰”)70%的股权、福清市大世界家具商业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大世界”)95%的股权、福清市成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成圆”)75%的股权、福清春城融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春城”)70%的股权等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及其权属情况 本次公司出售的交易标的为云南正和100%股权,其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白沙路江南春赛马场公园内 法定代表人:陈魁 注册资本:3,000万 成立时间:2010年9月7日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以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广告的设计、代理、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建筑材料的销售;土地整理。 洲际油气持有云南正和100%股权。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4)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云南正和截至2014年6月30日财务报告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4)审字H-032号)。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基本情况 (1)评估机构名称: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4)评估假设: 1)一般性假设 ①假设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在经营中所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②假设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后保持持续经营,且委评资产不改变用途,在原址持续使用,并在经营范围、方式上与现时基本保持一致; ③假设与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相关的、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④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性假设及限定条件 ①假设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各年间的技术队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②假设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各经营主体现有和未来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能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划,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 ③假设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未来经营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④假设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建设开发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⑤假设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所涉及设备等有形资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该等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该等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⑥对云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涉及的有形资产状况,评估人员只对其可见实体外表进行目测查验,未对该等资产的技术数据、使用状态、结构、隐蔽部分等进行专项技术检测。 (5)评估结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出售资产分别经具有相关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进行了审计和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确定本次交易成交价格的参考依据,评估假设合理,评估方法适用,评估结果公允。 云南正和100%股权2014年6月30日评估值为16,511.05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根据《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以及扣除根据《云南正和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决议》和《云南正和利润分配的股东会决议》,云南正和于2014年12月24日已经宣告分配的股息12,163.64万元,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836.36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公司: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融睿:福建融睿实业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 公司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标的股权转让给福建融睿;福建融睿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受让标的股权。 (3)转让价格 公司和福建融睿同意,根据《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以及扣除根据《云南正和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决议》和《云南正和利润分配的股东会决议》,云南正和于2014年12月24日已经宣告分配的股息12,163.64万元,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836.36万元。 (4)价格支付 福建融睿在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5)股权过户 在福建融睿支付完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3日内,公司应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配合云南正和完成本次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福建融睿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5)期间损益安排 1)标的股权自评估基准日至完成过户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的损益由公司享有和承担,过渡期损益金额以公司和福建融睿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2)在过渡期内,公司和福建融睿相互配合共同维护云南正和的稳定,发生重大事项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6)债权债务处置 1)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9月1出具的闽华兴所(2014)审字H-032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云南正和尚欠公司债务人民币622,473,690.14元,2014年7月1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公司和福建融睿另行书面确认。 福建融睿应确保云南正和在标的股权过户完成后70日内将所有债务归还给公司,否则视为福建融睿违约。 为了担保云南正和根据上述约定归还所欠公司的全部债务以及公司为实现该债权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公证费等),在标的股权过户给福建融睿当日,福建融睿将所持有的云南正和100%股权质押给公司;质押期限自标的股权过户给福建融睿之日起至云南正和将依据上述约定确定的所欠公司全部债务归还给公司之日止。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与云南正和有关的一切义务、债务和责任均由云南正和和福建融睿承担。公司在其与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签署的《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合作协议》以及公司签署的与西山区白沙地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云南正和享有和承担。如果因云南正和没有履行有关义务、责任导致公司被他人追索而形成损失的,福建融睿应赔偿公司的损失。 (7)员工安置 本次转让后不涉及云南正和的职工安置,云南正和与职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不变。 (8)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公司和福建融睿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9)违约责任 1)如果福建融睿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未能确保云南正和按本协议归还所欠公司的债务,则在逾期期间,按照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如果公司未签署必要的文件配合云南正和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完成本次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则在迟延期间,按照福建融睿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导致其他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一)《股权质押合同》 为保障公司在向福建融睿出售云南正和100%股权之商业活动中的利益,就福建融睿以其受让的云南正和100%股权为云南正和所欠公司的债务向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之事宜,公司与福建融睿于2014年12月31日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本合同的质押标的指融睿实业向洲际油气受让的云南正和10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及其派生的权益(简称“质押股权”)。 2、本合同的担保债务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确认及约定的云南正和所欠洲际油气的全部债务,包括: (1)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债务人民币622,473,690.14元; (2)2014年7月1日至云南正和100%股权过户至融睿实业完成之日期间,由融睿实业、洲际油气与云南正和另行书面确认的债权、债务; (3)洲际油气为实现该债权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公证费等)。 3、担保期限至担保的债务全部偿还为止。 4、在本合同生效后,洲际油气将云南正和100%股权过户登记给融睿实业之前,融睿实业、洲际油气共同签署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所需的一切文件资料,并在云南正和100%股权过户登记给融睿实业当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除非洲际油气未予配合,否则,如未能及时完成质押股权的登记手续,则视为融睿实业违约,如融睿实业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则洲际油气可以要求云南正和立即归还全部债务,并追究融睿实业的违约责任。 5、在担保期内,融睿实业根据质押股权享有对云南正和的表决权、知情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但因云南正和分红、转增注册资本等派生形成的权益应属于担保标的范围,所获得的现金分红等优先用于偿还云南正和对洲际油气的债务。 6、在担保期内,未经洲际油气书面同意,融睿实业不得转让质押股权,或者对质押股权进行其它处分或设置其他权利负担。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1、交易目的 本次出售云南正和100%股权,系公司对房地产类资产的剥离,与公司产业转型的战略相符。 2、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及负债规模都将缩减,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同时收益水平在短期内也将略有下降。 (二)云南正和与公司担保情况、委托理财情况、资金占用情况及其解决方案 1、担保及委托理财 云南正和与公司不存在担保和委托理财情况。 2、资金占用情况及其解决方案 截至2014年6月30日,云南正和尚欠公司债务人民币622,473,690.14元,2014年7月1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公司和福建融睿另行书面确认。 对此,公司在与福建融睿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第六条“债权债务处置”约定“为了担保云南正和根据上述约定归还所欠公司的全部债务以及公司为实现该债权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公证费等),在标的股权过户给福建融睿当日,福建融睿将所持有的云南正和100%股权质押给公司;质押期限自标的股权过户给福建融睿之日起至云南正和将依据上述约定确定的所欠公司全部债务归还给公司之日止。”,并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 七、法律顾问对本次股权转让的结论性意见 2014年12月31日,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其结论如下: 1、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未达到《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出售资产的审计报告; 4、出售资产的评估报告;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临 2015-004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月20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3日 根据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兹定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0日下午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3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网络投票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3日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15年1月16日和2015年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30)到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3层公司会议室公司会务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大会会务组联系方式:电话:010-51081800;0898-66787367传真:010-51081899;0898-66757661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八、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意向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划“√”):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转委托无效): 委托有效期: 签发日期: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 总提案个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议案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说明: “申报价格”项下 1.00元代表议案1。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如果股权登记日A股收市后,持有洲际油气A股股票(股票代码:600759)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3、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流程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