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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5-01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口头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12月31日下午16:00~16:3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9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其中周海昌、郝旭明、何伟成、郑崖民、黄锦荣、韩萍,独立董事郭飏、沈肇章以现场方式出席,独立董事刘杰生以通讯方式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举手表决和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本届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郝旭明先生为本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黄锦荣先生为本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由独立董事刘杰生、郭飏、沈肇章,董事郝旭明、郑崖民组成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杰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由独立董事郭飏、刘杰生、沈肇章,董事周海昌、郝旭明、何伟成组成本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由郝旭明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刘杰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届董事会聘任高管及厘定高管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续聘何伟成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郑崖民先生、房晓焱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张志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以上高管任期三年。 凌勤女士将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对凌勤女士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董事、副总裁郑崖民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并结合公司发展情况,拟定公司总裁年薪为50—100万元(税后),副总裁、董秘、财务总监年薪为30—80万元(税后),并授权董事长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年薪。 经有权审批权力机关批准或调整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受本薪酬方案的限制。 高管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4.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届董事会续聘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续聘刘宇红女士为公司内审部经理。 刘宇红女士 公司现任监事,中国籍,1978年生,大专学历,会计中级职称,有15年财务工作经验,2006年进入公司,曾任公司财务会计师、成本主管等职务,现任内审部经理,兼任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监事、广州仰诚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监事。刘宇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5.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届董事会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续聘张金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金辉先生 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中国籍,1989年生,本科学历,2011年7月进入公司,曾在财务中心工作,2012年7月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8月至今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张金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张金辉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电子邮箱:jinh_zhang@ggec.com.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郝旭明先生 公司董事长,中国籍,1963年生,哲学硕士。郝旭明先生199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市场部经理、物料部经理、副总经理、拓展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兼任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梧州恒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科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荣获“广州市优秀党员”称号,同年当选为广州市花都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目前还担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电声器件分会副理事长。郝旭明先生通过股票期权行权持有国光股份公司432,000股。郝旭明先生是公司高管房晓焱(副总裁)的妹夫,此外郝旭明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亲属关系以外的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 副董事长简历 黄锦荣先生 公司副董事长,香港居民,1953年生,经济学学士。1983年起从事商贸工作,曾任香港新昌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香港博昌工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黄先生现兼任KONTEX ENTERPRISES LIMITED公司董事。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 高管人员简历 何伟成先生 公司董事、总裁,负责集团全面管理;中国籍,1971年生,本科学历,1990年加入公司,曾在技术部从事技术研发工作,曾任技术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音响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荣获“2006-2008年度广州市劳动模范”称号,目前还担任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兼任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美加音响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国光电器(美国)有限公司董事、国光电器(欧洲)有限公司董事。何伟成先生通过股票期权行权持有国光股份公司432,000股。何伟成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 郑崖民先生 公司董事、副总裁,负责集团行政、法务、信息以及内审管理、统筹后勤事务;中国籍,1970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市场业务员、会计员、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兼任国光电器(美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科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安桥国光音响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郑崖民先生通过股票期权行权持有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432,000股。郑崖民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 房晓焱先生 公司副总裁,负责集团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设备管理、采购以及生产安全;中国籍,1957年生,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参股公司广州普笙音箱厂有限公司筹建办主任、副总经理,公司生产部经理、PMC经理、木工部经理、音响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木箱部经理。房晓焱先生在生产制造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房晓焱先生是公司董事长郝旭明先生的配偶的兄弟,此外房晓焱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述亲属关系以外的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 张志鹏先生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集团财务管理;中国籍,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高级职称,1999年进入公司,曾任公司财务会计师、财务中心经理、梧州恒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张志鹏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5-0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2月31日上午10:00-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部3名监事:刘宇红、文迪、肖叶萍以现场方式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本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刘宇红女士担任本届监事会主席。 备查文件: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4-43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31日(周三)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12月3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15:00—2014年12月31日15:00。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海昌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9,585,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1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9,345,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239,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周海昌先生主持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7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累积投票和逐项表决的方式对董事候选人投票,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 1.1非独立董事选举情况
1.2独立董事选举情况
2、以累积投票和逐项表决的方式对监事候选人投票,选举产生了第八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3、审议第八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1总的表决情况
3.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1总的表决情况
4.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5、审议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1总的表决情况
5.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6、审议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1总的表决情况
6.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7、审议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7.1总的表决情况
7.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宋晓明、余洪彬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具的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股东签名表; 2、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4-4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任期于本年末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4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监事会三名监事中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肖叶萍女士。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肖女士简历如下: 肖叶萍女士 公司现任监事,中国籍,1970年生,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加入公司,先后任公司宣传干事、宣传科长、人事部经理、综合办经理、总裁办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5月起兼任广州华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5月起兼任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肖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海昌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 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八届监事同时上任。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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