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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4-101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2月22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4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权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权董事9名。公司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梁桂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作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 2013 年的审计工作。

瑞华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瑞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13 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瑞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14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4-102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2月22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4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张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公司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公司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公司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4-103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获批的买方信贷额度已到期,因业务需求,公司在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授信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买方信贷申请额度:人民币大写伍亿元整(¥500,000,00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总额的70%);

(三)额度用途:专项用于借款人向公司购买其医疗设备及相关医用工程服务;

(四)额度申请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尚荣医用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贷款期限:6年

(六)额度有效期:12个月

(七)额度担保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八)担保额度: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

(九)担保责任:1、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在平安银行申请的人民币大写伍亿元整(¥500,000,000.00元)买方信贷额度项下授信提供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存入单笔贷款15%的保证金; 2、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十)额度担保期限:最后一笔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十一)业务授权:具体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十二)其他:1、本次担保是对公司在平安银行买方信贷授信额度项下发生担保的承接,不存在新增担保的情况,不增加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二、担保各方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五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注册资本:35,977.50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设备及医疗系统工程、医疗设施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净化及机电设备的安装;建筑材料、五金制品、机电产品、电子电器产品的购销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医疗器械销售(具体按许可证办理);医疗器械生产(在龙岗区另设分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医疗器械、设备的租赁;进出口业务(具体按进出口资格证书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安装;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房屋建筑消防实施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救护车的生产和销售;投资建设医院。

(二)拟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三、担保收益和风险评估

(一)上述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及时回收经营款项,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稳定发展,但同时也存在逾期担保的风险。

(二)公司拟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的公立医院及符合平安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借款人,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三)公立医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无需采取反担保措施,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承诺:不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业务及担保业务;不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买方信贷业务。在未来买方信贷业务中,如担保客户条件不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公司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66,700.52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33.03%、净资产的53.34%,无逾期担保。其中: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57,80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8.63%、净资产的46.23%;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900.52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4.41%、净资产的7.12%。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为63,63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31.51%,净资产的50.89%。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人民币大写伍亿元整(¥500,000,000.00元),公司为在平安银行该额度项下授信提供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最高额度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担保对象为财务状况良好的公立医院和符合平安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借款人,且公司控股股东梁桂秋先生对本次申请的买方信贷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已将上述担保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4-104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需求,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授信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二)买方信贷申请额度: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标的总额的70%);

(三)额度用途:专项用于借款人向公司购买其医疗设备及相关医用工程服务;

(四)额度申请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五)贷款期限:5年

(六)额度有效期:12个月

(七)额度担保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八)担保额度: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

(九)担保责任:1、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在宁波银行申请的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买方信贷额度项下授信提供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存入贷款15%的保证金; 2、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十)额度担保期限:最后一笔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十一)业务授权:具体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十二)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二、担保各方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五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注册资本:35,977.50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设备及医疗系统工程、医疗设施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净化及机电设备的安装;建筑材料、五金制品、机电产品、电子电器产品的购销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医疗器械销售(具体按许可证办理);医疗器械生产(在龙岗区另设分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医疗器械、设备的租赁;进出口业务(具体按进出口资格证书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安装;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房屋建筑消防实施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救护车的生产和销售;投资建设医院。

(二)拟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三、担保收益和风险评估

(一)上述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及时回收经营款项,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稳定发展,但同时也存在逾期担保的风险。

(二)公司拟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的公立医院及符合宁波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借款人,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三)公立医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无需采取反担保措施,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承诺:不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业务及担保业务;不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买方信贷业务。在未来买方信贷业务中,如担保客户条件不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公司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66,700.52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33.03%、净资产的53.34%,无逾期担保。其中: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57,80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8.63%、净资产的46.23%;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900.52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4.41%、净资产的7.12%。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为63,63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31.51%,净资产的50.89%。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公司为在宁波银行该额度项下授信提供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最高额度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担保对象为财务状况良好的公立医院和符合宁波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借款人,且公司控股股东梁桂秋先生对本次申请的买方信贷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已将上述担保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4-105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需求,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授信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纺大厦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二)买方信贷申请额度: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合同中设备采购及相对应服务金额的70%);

(三)额度用途:专项用于借款人向公司采购设备及相关服务;

(四)额度申请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五)贷款期限:5年

(六)额度有效期:24个月

(七)额度担保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八)担保额度: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

(九)担保责任:1、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在招商银行申请的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买方信贷额度项下授信提供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存入不少于贷款未清偿部分15%的保证金; 2、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十)额度担保期限:最后一笔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十一)业务授权:具体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表决,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十二)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二、担保各方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五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2楼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注册资本:35,977.50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设备及医疗系统工程、医疗设施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净化及机电设备的安装;建筑材料、五金制品、机电产品、电子电器产品的购销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医疗器械销售(具体按许可证办理);医疗器械生产(在龙岗区另设分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医疗器械、设备的租赁;进出口业务(具体按进出口资格证书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安装;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房屋建筑消防实施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救护车的生产和销售;投资建设医院。

(二)拟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三、担保收益和风险评估

(一)上述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及时回收经营款项,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稳定发展,但同时也存在逾期担保的风险。

(二)公司拟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的公立医院及符合招商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借款人,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三)公立医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无需采取反担保措施,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承诺:不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业务及担保业务;不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买方信贷业务。在未来买方信贷业务中,如担保客户条件不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公司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66,700.52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33.03%、净资产的53.34%,无逾期担保。其中: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57,80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8.63%、净资产的46.23%;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900.52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4.41%、净资产的7.12%。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为63,63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31.51%,净资产的50.89%。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公司为在招商银行该额度项下授信提供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最高额度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担保对象为财务状况良好的公立医院和符合招商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借款人,且公司控股股东梁桂秋先生对本次申请的买方信贷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已将上述担保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4-106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4日-2015年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15:00—2015年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2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会议室。

二、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第 1至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中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审议中,第1项议案属于普通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第2至4项议案属于特别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第1至4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及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办理预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5年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深圳市龙岗区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尚荣医疗证券部。

联系人:陈凤菊、王夕尹

联系电话:0755-82290988

传 真:0755-89926159

邮 箱:gen@glory-medical.com.cn

邮编:518116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符合参会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

(2)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符合参会条件的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下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诺投票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1

2、投票简称:尚荣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尚荣投票”“昨日收盘价” 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
议案1《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4.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先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以已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00元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1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查询投票结果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帐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帐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宜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单位兹登记参加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姓名/名称: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0”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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