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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4-109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账户的公告 2015-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95号"《关于核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09年12月1日由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6,396,357.07元,于2009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7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9]201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求345,784,600.00元后,超募资金为700,611,757.07元。 一、注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账户 2013年6月17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14年7月15日,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及银行利息)的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石龙支行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石排支行开立了专用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77,359.00万元,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含本金和收益)已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按照规定已完成东莞银行石龙支行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石排支行开立的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北区支行、中信银行东莞石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高埗支行开立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09年12月24日、2012年7月9日与保荐机构渤海证券和上述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2014年3月3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2,107.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补流事项完成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高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元。公司已于2014年7月31日完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高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2014年12月23日,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全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9,574.28 万元(含超募资金到期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同时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共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9,94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北区支行、中信银行东莞石龙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元。 为有效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北区支行和中信银行东莞石龙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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