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月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现金认购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报告书摘要

2015-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1版)

②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法定

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与发行人

关联关系

1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2001.11.18刘永源4,000100%青蒿素及其系列产品,其他中西成药、医药中间体、植物提取物(非药品,涉及专项审批的需取得相关专项许可证明)的生产销售。实际控制人五级子公司
2浙江华立南湖制药有限公司1982.02.20俞明65070%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合剂(含口服液)、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糖浆剂、干混悬剂(含青霉素类)、口服溶液剂的制造、加工及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实际控制人五级子公司
3重庆华立岩康制药有限公司2010.02.05包军2,000100%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 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一般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实际控制人五级子公司
4重庆华方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1986.12.24刘永源3,000100%中成药、化学药品及制品、化学原料药品制造、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百货、日用杂品零售;中药材收购、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出口商品目录本企业自产的青蒿素、蒿甲醚胶丸等商品及其相关技术。进口商品目录为本企业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其相关技术)实际控制人五级子公司
5重庆市华阳自然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0.06.12罗晓江500重庆华方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持有85%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服务、中药材新产品转让。实际控制人六级子公司
6华立药业坦桑尼亚有限责任公司2003.12.30包军6万美金80%药品进口批发与零售实际控制人五级子公司

(6)其他

A、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法定

代表人

持股

比例

经营范围
1杭州韬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2.12.25任慧康100%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代理。
B、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法定

代表人

持股

比例

经营范围
1杭州安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2.3.14蔡晓利100%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信设备、通信系统、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安装:机械设备
C、其他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法定

代表人

持股

比例

经营范围
1南陵宝骐置业有限公司2011.12.23张平芜湖宝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55%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养护(以上项目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项目、涉及许可的凭有效许可经营)

三、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主要业务及近3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收购人主要业务及近3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收购人主要业务的简要说明

华方科技是华立集团投资医药产业的平台,并通过控股昆明制药、武汉健民、华方科泰、浙江华方及上海华方等公司,形成了一个集药物研发、生产销售和国际化经营为一体的,以植物药、化学药、中药制造业为主导,以保健品和医药商业为两翼的现代医药集团。

2、收购人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近三年,华方科技(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63,511.17467,972.08421,279.25
负债总额233,321.83243,342.61217,241.96
股东权益330,189.34224,629.47204,037.30
项 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营业收入665,118.24561,186.35478,907.66
营业利润32,341.0918,464.7821,048.68
利润总额35,639.2924,619.8625,529.14
净利润30,264.2418,797.2820,794.47

(二)一致行动人主要业务及近3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一致行动人主要业务的简要说明

华立集团投资医药产业的平台,并通过控股昆明制药、武汉健民、华方科泰、浙江华方及上海华方等公司,形成了一个集药物研发、生产销售和国际化经营为一体的,以植物药、化学药、中药制造业为主导,以保健品和医药商业为两翼的现代医药集团。

2、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近三年,华立集团(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251,285.001,139,717.00980,497.00
负债总额738,898.00734,327.00629,318.00
股东权益512,387.00405,391.00351,179.00
项 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营业收入1,363,905.001,324,872.001,216,157.00
营业利润35,714.0055,735.0044,392.00
利润总额45,987.0069,699.0054,269.00
净利润40,656.0054,182.0042,911.00

四、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最近五年之内遵纪守法情况

华方科技、华立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华方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何 勤董事长/总裁中国杭州
肖琪经董事中国杭州
裴 蓉董事中国杭州
汪思洋董事/副总裁中国杭州
李军董事中国杭州
丁国英监事长中国杭州
李宏娅监事中国杭州
董善中监事中国杭州
刘浩军副总裁中国杭州
赵剑财务总监中国杭州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华立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汪力成董事局主席中国杭州
孙水坤董事中国杭州
肖琪经董事/总裁中国杭州
金美星董事中国杭州
裴 蓉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中国杭州
姚卫平监事长中国杭州
胡 剑监事中国杭州
吴炜刚监事中国杭州
贾亦真职工监事中国杭州
兰振平职工监事中国杭州
何 勤副总裁中国杭州
丁国英行政总监中国杭州
李军战略总监中国博士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方科技持有武汉健民22.08%的股权,持有昆明制药18.83%的股权,除此之外,华方科技未持有或控制任何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立集团持有昆明制药0.49%的股权、持有武汉健民(600976)4.64%的股权,除此之外,华立集团未持有或控制任何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收购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立集团持有华方医药100%股权,为收购人的控股母公司,华方医药直接持有昆明制药18.83%股权,华立集团直接持有昆明制药0.49%股权,故华立集团与华方医药构成本次收购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一、收购目的

(一)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消除同业竞争

由于昆明制药和华方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华方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华立南湖制药有限公司等公司因历史原因,与昆明制药在青蒿素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因此,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有效地消除昆明制药与华方科技在青蒿素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使公司的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独立性将进一步增强。

(二)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收购完成后,有利于收购双方青蒿素业务的产业整合,充分发挥种植、生产、研发、销售方面的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及独立性,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后续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未来经营和发展需要,收购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昆明制药所持有的股份继续发生变动的可能。

三、收购决定

(一)本次交易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2014年12月26日,昆明制药召开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收购人华方医药非公开发行52,831,783股,发行价格为23.66元/股。

2、华方科技的授权

2014年12月24日,华方科技召开二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昆明制药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

2014年12月24日,华方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认购昆明制药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

3、本次交易尚须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1)昆明制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 收购人收购前后持有昆明制药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持有昆明制药64,250,2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3%,为昆明制药的控股股东。该股票目前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持有昆明制药1,667,728股,两者合计共持有公司65,917,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2%。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118,749,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4%,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本次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新股的价格为23.66元/股,定价依据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

二、 本次收购方案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由昆明制药非公开发行新股52,831,783股,华方医药计划以现金认购全部发行的股份 。

三、 昆明制药与华方医药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1、合同主体

甲方: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于2014年12月26日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二)认购价格、认购方式、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

1、认购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即为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人民币23.66元/股。

2、认购方式、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

乙方同意出资现金人民币125,000万元全额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2,831,78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如甲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三)认购款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1、甲方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批复后,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并公告。乙方应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款一次性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甲方应当在缴款日前至少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甲方应在乙方按照前款约定付清认购款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将认购股份登记于乙方A股证券账户的相关登记手续。认购股份被登记于乙方A股证券账户之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

(四)限售期

1、乙方确认及承诺,乙方所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2、乙方认购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办理。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股份解锁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

(五)陈述与保证

1、为进行本合同项下交易,甲方特此向乙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且享有完整的权利和权力经营其现行业务,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条件。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将不会导致违反甲方章程或任何现行有效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与甲方之前已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的情形。

(3)甲方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有关信息披露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甲方已公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甲方将承担由于违反上述各款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甲方确认乙方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唯一认购对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之前,甲方不再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事项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接洽、合作。

2、为进行本合同项下交易,乙方特此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1)乙方是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且享有完整的权利和权力经营其现行业务,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条件。

(2)乙方已按照其章程履行了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取得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授权及批准,并具有完全法律权利、能力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将不会导致违反乙方章程或任何现行有效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与乙方之前已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的情形。

(4)乙方具有充足的资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且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可能被追索的情形。

(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真实的、有效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乙方将承担由于违反上述各款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声明、承诺、保证,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2、前款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本合同一方订立本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如未获得如下通过或批准事项,则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1)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3)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批复;

(4)乙方豁免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七)合同成立、合同的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为成立。

2、本合同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立即生效:

(1)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3)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批复;

(4)乙方豁免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3、以上生效条件全部成就时,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之日为本合同生效日。

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的颁布、修订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所需的审批及核准发生变更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的规定为准。

5、双方确认本合同未附带任何未披露的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第五节 资金来源

华方医药以现金方式认购昆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52,831,783股,涉及资金125,00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来自本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之管理人声明

一、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二、一致行动人之管理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0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银 行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市 场
   第A008版:评 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公 司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基金动向
   第A014版:基金深度
   第A015版:专 题
   第A016版:数 据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现金认购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报告书摘要

2015-01-0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