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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修改诚信信息效力期限 2015-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丹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昨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办法》,就诚信信息的效力期限作出修改,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效力期限从5年改为3年;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的信息,效力期限由10年改为5年。 目前,因建立了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原诚信管理办法中的多项规定已不符合当前的监管需要。修改后的《办法》规定,诚信信息的奖励范围缩小至中证协本身及与中证协相关的市场监测中心和地方证券业协会做出的奖励。同时,处罚信息范围也仅限于中证协本身及与中证协相关的市场监测中心和地方证券业协会等行业组织。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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