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5-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5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9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会严格按照《批复》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发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丽秀、吴建美 联系电话:0573-80701330 联系传真:0573-80701300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刘红、彭果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021-23153824 联系传真:021-23153502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