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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1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马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的数量为21,1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8%,为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月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3]1517号文核准,金马股份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11,1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3,329,4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39,166,47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52,2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2,210,69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期为2014年1月8日,具体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自2014 年1月8日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未发生增减变动。 二、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1月8日。 2、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为21,114万股,占金马股份总股本的39.9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投资者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华泰组合、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天堂硅谷盈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尧妹。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8名投资者在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上述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
五、保荐机构核查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中作出的承诺,并正在执行其所做的承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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