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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版) 本次发行股本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和补偿期间为2015年、2016年、2017年。 根据京信评报字(2014)第261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标的公司相关子公司净利润的预测,交易双方确定标的公司于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应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6,458.27万元、8,291.09万元及10,096.29万元。前述净利润均指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实际利润数额的确定及盈利补偿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承诺期内每一个承诺年度结束后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在上述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在承诺期内,如果标的公司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的净利润,则公司有权要求冰轮集团以现金的形式对公司进行补偿。冰轮集团应补偿的金额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实现数)÷补偿期限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以上公式运用中,应遵循:(1)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确定;(2)补偿金额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回冲。 交易双方在盈利承诺当年标的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确定冰轮集团当年应当补偿的金额并完成现金补偿。 如冰轮集团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现金补偿,则应就欠付的现金部分进行股份补偿,冰轮集团应补偿股份的计算方式如下: 冰轮集团当年应补偿股份=冰轮集团当年欠付的现金补偿数额÷烟台冰轮本次发行股份单价(9.78元/股)。如烟台冰轮在承诺年度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冰轮集团应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在计算冰轮集团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时,对烟台冰轮本次发行股份单价(9.78元/股)进行除息、除权处理。 双方在上述现金补偿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计算出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启动股份补偿程序,烟台冰轮以总价1元回购冰轮集团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 如冰轮集团完成以上股份补偿,则视为冰轮集团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现金补偿义务;如冰轮集团因所持烟台冰轮股份不足而导致未能完成以上股份补偿,则不能免除冰轮集团对欠付现金补偿的履行义务。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董大文回避表决。 12、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之前的未分配利润归属于公司,自实际交割日后,上述未分配利润所有权转让予公司。标的公司过渡期内不得向冰轮集团分配该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董大文回避表决。 13、资产交割和违约责任 (1)资产交割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山东省国资委、中国证监会批准及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商务厅备案后方可实施,且双方应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如下交割:1、冰轮集团将标的资产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2、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全部完成后,公司向冰轮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且新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至冰轮集团名下。 (2)违约责任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资产协议》,关于本次交易的违约责任主要约定如下: 任何一方均应遵守其声明和保证,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除非不可抗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均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另外一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和费用(含实现赔偿的全部支出及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董大文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中的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就本次交易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 1、股票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股票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配套融资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上述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 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0.2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配套融资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本次拟配套融资资金上限=交易总金额×25%; 交易总金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金额+本次拟配套融资资金上限; 根据目前预估值及上述公式测算,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按照本次发行底价10.27元/股计算,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9,737,098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配套融资金额和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如果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发行价格因公司股票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生调整时,则发行数量亦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不超过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安排 公司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投资者认购的股票完成股权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公司于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董大文回避表决。 (四)本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配套募集资金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尚需经山东省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山东省发改委及山东省商务厅备案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董大文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审慎判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董大文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交易的需要,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提供专业服务,对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办公楼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审计等。董事会同意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14)第261号《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和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4)第262号《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和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2月15日出具的大信审字[2014]第3-00544号《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14]第3-00146号《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4]第3-00545号《备考报表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14]第3-00147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4]第3-00148号《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董大文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办公楼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以201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14)第261号《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和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4)第262号《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和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守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本次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本次资产评估采用的模型、折现率的选取等主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和评估结论合理。本次交易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董大文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14)第261号《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和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1,135.94万元,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14)第262号《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和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项目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办公楼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9,957.67万元。据此,双方一致同意冰轮香港100%股权的价格为21,135.94万元,办公楼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为9,957.67万元,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共计31,093.61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9.78元/股。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评估师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他相关当事方无利益关系,其选聘程序符合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以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董大文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与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办公楼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附条件生效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与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办公楼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附条件生效协议》,以协议约定的价格购买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办公楼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协议对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交易对价支付、股份锁定等内容作出了约定。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董大文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与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与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协议对盈利预测补偿期间的净利润、补偿义务、补偿方式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董大文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授权管理,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及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5-003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14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月22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2015年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2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15:00至2015年1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5日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2)标的资产; (3)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种类和面值; (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期安排; (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地点; (10)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11)盈利预测补偿; (12)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3)资产交割和违约责任; (14)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种类和面值; (15)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6)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 (17)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 (18)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19)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安排; (20)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地点; (21)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22)本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与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与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办公楼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附条件生效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与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与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月21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个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及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及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11”。 2.投票简称:“冰轮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冰轮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3)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资者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会议列表”寻找本次股东大会投票链接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孙秀欣、刘莉 电话:0535-6697075,6243558 传真:0535-6243558 2.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为本人(本单位)代表出席2015年1月22日召开的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续行集会或延期会议,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5-005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本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4年8月21日开市起停牌,经各方努力,公司现披露《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等相关文件,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7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证券代码:000811 公告编号:2015-006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办公楼资产,同时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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