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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公告编号:2015-002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以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公告编号:2015-003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以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公告编号:2015-004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利润总额、净资产、总资产不产生影响。 2015年1月7日,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变更,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它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追溯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本年度各报告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3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只影响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利润总额、净资产、总资产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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