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版) (4)机构投资者在销售网点办理基金认购的手续和要求请以所在农业银行网点业务规则为准。 (四)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其他代销机构包括银行和证券公司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各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五)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1、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和广州的直销中心向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投资人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认购手续,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 2、认购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至16:3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3、认购程序: (1)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则不需重新办理。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办理基金账户卡时请注意: 1)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基金开户申请表 ② 开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证件类型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的中国证件)。 ③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2)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基金开户申请表》 ② 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 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 银行账户确认书 ⑤ 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证件类型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的中国国籍证件) ⑥ 《预留印鉴卡》 ⑦ 传真交易协议 ⑧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⑨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公司一般不接受法定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人士作为基金账户的开户人、授权委托人、经办人;如果十八周岁以下的人士坚持要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未对投资者年龄做明确限制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决定是否予以办理。 已在本公司代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的客户,需在直销中心开立交易账户(所需资料同开户)。 (2)认购基金: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将足额申购资金以转账方式,划入本公司销售汇总专户,并确保在当日16:30前到账,不接受除转账以外的其它缴款方式。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② 转账凭证复印件; ③ 填妥的《基金认/申购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已填好的《基金认/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② 转账凭证复印件。 如果公司直销系统中记录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者的认、申购基金的风险不匹配,直销中心可要求客户填制《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确认书》并传真到直销中心后再做业务。 (3)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 ①通过直销柜台新开户或以前没有做过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投资者需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②《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结果与投资者希望购买的基金的风险等级不匹配,需填写《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确认书》。 (4)缴款: 投资者需按照鹏华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在办理认购前将足额资金汇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星河支行 银行账号:4000040519200062443 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27708405(同行),102584004055(跨行)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和投资者名称,并确保募集期间工作日当日16:3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募集期结束,出现以下任一无效认购情形的,认购款项将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①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投资者在募集期结束后认购资金仍未到账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造成无效认购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投资者交纳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及其折算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本基金的权益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时间:2009年1 月15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联系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502室 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银行大厦801B室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4312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银行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邱泽滨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站: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蒋伟 客服电话::400-880-0338或96588(广东省外请加拨0756) 联系人:李阳 网址:www.crbank.com.cn 3、券商代销机构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6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0985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6)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联系人:李春芳 网址:www.cgws.com (7)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邮政编码:510623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 :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655 公司总机:020-88836999 传真号码:020-88836654 客服热线: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40楼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电话:021-33388215 联系人:曹晔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楼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刘莹 电话:029-87406649 传真:029-87406710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1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4339000 传真:021-54668802 客户服务电话: 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106 传真:(0755)82021153 联系人:吴群莉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负责人:闵齐双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联系电话:0755-33033936 0755-33033033 传真:0755-33033086 联系人:崔卫群 经办律师:闵齐双、崔卫群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会计师:单峰、刘颖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