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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档案 2014年78家公司及当事人受处分 2015-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刘雯亮
证券时报记者 刘雯亮 根据深交所、上交所网站显示,2014年以来,两市共有78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到交易所处分。其中,5月受处分公司数目达到10家,为历月最高;2月受处分公司数目为3家,为历月最低。 截至目前,沪市有40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处分。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以来,成城股份(现用名*ST成城)及相关当事人已是三度受罚,分别为2014年3月、5月和6月。博汇纸业及相关当事人亦是两度受罚,分别为2014年6月和12月。五洲交通及相关当事人、三峡新材及相关当事人、博汇纸业及相关当事人及天津磁卡及相关当事人等分别获得双料处分,即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 深市有38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处分。除金谷源及相关当事人,*ST传媒及相关当事人、*ST国恒及相关当事人受公开谴责处分之外,其他公司均受通报批评处分。*ST传媒及相关当事人、宏磊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等分别获得双料处分。 从处分类型看,今年以来新增15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到两大交易所公开谴责,即沪市大有能源相关当事人、成城股份(现用名*ST成城)及相关当事人、国创能源相关当事人、大元股份相关当事人、浙报传媒相关当事人、博汇纸业及相关当事人(二度)、五洲交通及相关当事人、三峡新材及相关当事人、天津磁卡及相关当事人和深市的*ST传媒及相关当事人、金谷源及相关当事人、*ST国恒及相关当事人、零七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海联讯及相关当事人、宏磊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其他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均为交易所通报批评。 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退市制度意见征求稿》,在原有的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上,新增“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条件。2012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中再次重申了上述条件。同样,中小板退市制度沿用这一退市标准,但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很明显,创业板退市制度推出后,继振东制药之后,万福生科成为第二家受到公开谴责的创业板公司,而且是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两次公开谴责。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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