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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5-00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审阅表决文件的形式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量和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与其协商确定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15年度与关联方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80,000万元,其中:公司向神州数码提供商品、技术服务或劳务,预计2015年全年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向神州数码采购商品,预计2015年全年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55,000万元;公司向神州数码采购其它服务(包括行政办公服务、货运服务及其它),预计2015年全年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 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43.12%的股权,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神州数码是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因此神州数码间接持有本公司43.12%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神州数码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上述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郭为先生、林杨先生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5年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2,367,691.9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出具的《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情况专项说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情况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股份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关村支行申请人民币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信息系统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额度,金信股份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授信额度,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最高额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此事发表了意见,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集成系统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数码集成系统有限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申请最高贰仟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此次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不超过贰仟万美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此事发表了意见,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集成系统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向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向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最高壹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此次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此事发表了意见,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向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公司”)、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申请最高陆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上述授信额度内系统集成公司可使用最多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内信息系统公司可使用最多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内本公司可使用最多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额度,本公司北京分公司可共享本公司授信额度;当本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中任何一方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由其他二方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股份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最高叁仟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金信股份公司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由系统集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此事发表了意见,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1月2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详见《关于召开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 4、《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情况专项说明》;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情况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5-002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签订了《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预计2015年度与关联方神州数码全年关联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80,000万元。 1、本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已经公司201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除两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他七位非关联董事全部表决通过。 2、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为郭为、林杨。 3、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公司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0.00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igital China Holdings Limited 注册资本:港币20,000万元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德宏大厦20楼2008室 成立日期:2001年1月25日 主营业务:分销业务,系统业务,供应链服务业务,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截至 2013年12 月31 日神州数码的主要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总资产为港币3,009,997万元,净资产为港币904,639万元。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神州数码主要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总资产为港币3,069,260万元,净资产为港币950,36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港币4,955,070万元,净利润为港币68,51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43.12%的股权,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神州数码是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因此神州数码间接持有本公司43.12%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神州数码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神州数码作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是公司向神州数码的关联销售,预计2015年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公司向神州数码的关联采购,预计2015年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60,000万元。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1月9日与神州数码签订了《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及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技术服务或劳务,预计2015年全年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甲方向乙方采购商品,预计2015年全年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55,000万元;甲方向乙方采购其它服务(包括行政办公服务、货运服务及其它),预计2015年全年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1)本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2)本协议项下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数量、付款条件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4、结算方式: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结算。 5、生效条件和日期:由甲、乙双方盖章后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6、其他条款: (1)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但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与乙方之间所开展的任何一类关联交易超出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最高限额时,甲乙双方应重新预计全年采购该产品的最高限额,并就超出部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股东大会的批准。 (2)甲、乙方可以授权各自下属经营单位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甲、乙双方均应就其选定的该等下属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如甲、乙双方或其各自授权的下述经营单位签订的具体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存在冲突,应以本协议规定的原则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对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是必要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志强先生、罗振邦先生、王能光先生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拟审议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神州数码及其下属公司间预计的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将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劵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与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5-003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5年度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联关系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委托理财主要内容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5年度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方式、种类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开放类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类产品等。 4、委托理财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委托理财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投资理财决策,加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风险管控,实施日常监控与核查,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将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志强先生、罗振邦先生、王能光先生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整体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就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额度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5-004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 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2014年1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健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58号),核准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州信息”、“公司”、“本公司”)向冯健刚发行6,073,988股股份、向王宇飞发行5,540,462股股份、向张丹丹发行4,432,369股股份、向贺胜龙发行3,078,033股股份、向王正发行820,809股股份、向蒋云发行287,283股股份、向王建林发行287,28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神州信息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856,269股新股募集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18日止,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36,666,661.00元。在扣除财务顾问费用1,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226,666,661.00元已于2014年12月18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3A1054-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采取了专户存储的管理制度。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配套资金使用项目先行投入金额为2,367,691.95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223,000,000.00元(其中:213,000,000.00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10,000,000.00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7,272.22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3,673,933.22元。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公司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现金交易对价,剩余部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介费用与补充流动资金(若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后仍有结余)。 公司本次置换与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1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67,691.95元进行置换。 四、监事会意见 2015年1月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67,691.95元进行置换,系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2、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有助于加快资产重组项目的进度,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综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2,367,691.9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情况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情况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置换行为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情况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5-005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全资子 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下属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本次担保有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股份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人民币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信息系统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额度,金信股份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授信额度,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公司”)提供授信最高额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4层东区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人民币5,190.7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等。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间接控股46% 财务状况:信息系统公司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4年9月30日,信息系统公司资产总额为51,197万元;负债总额为48,05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5,15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86%。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上海永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信息系统公司35%的股权)、北京恒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有信息系统公司19%的股权),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17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盈创动力园区环洋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何文潮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6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专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办公设备(不含零售);专用设备维修、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金信股份公司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4年9月30日,金信股份公司资产总额为33,750万元;负债总额为19,81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1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81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8.71%。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信息系统公司、金信股份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与工商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及期限:此次授信额度由系统集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信息系统公司、金信股份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与工商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信息系统公司、金信股份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为信息系统公司、金信股份公司提供授信最高额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下属子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该次申请授信主要是为满足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正常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信息系统公司、金信股份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并由系统集成公司提供授信最高额担保。 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将用于信息系统公司、金信股份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为信息系统公司、金信股份公司提供授信最高额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下属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其实施内部审计,可以防范和控制好风险。 信息系统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46%的股权,信息系统公司的另外二家股东分别是上海永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北京恒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有其19%的股权)。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二家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由于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主要是用于信息系统公司、金信股份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次授信担保事项具有公平、对等性,同时未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志强先生、罗振邦先生、王能光先生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金信股份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属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本次授信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最高额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管理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最高额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同意信息系统公司、金信股份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系统集成公司提供授信最高额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未提供反担保;结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及资产结构看,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本次担保有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授信担保主要是下属子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并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公告日,不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已审批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人民币42.34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0.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95%。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 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5-006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集成系统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神州数码集成系统有限公司(Digital China Advanced Systems Limited,以下简称“DCA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亚洲”)申请最高贰仟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此次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不超过贰仟万美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Digital China Advanced Systems Limited(神州数码集成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1日 注册地点: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德宏大厦,20层2008房间 注册资本:港币 531,75万元 主营业务:提供系统集成服务,同时也承接了本公司的境外采购业务,其采购产品品种为计算机网路设备,计算机,计算机硬件设备,外围设施,芯片,IT 服务等。 关联关系: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DCA 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4年9月30日,DCA公司资产总额为142,682万元;负债总额为114,71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82,20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0,71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4%。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公司、DCA公司与工银亚洲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及期限:此次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不超过贰仟万美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DCA公司与工银亚洲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DCA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DCA公司向工银亚洲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DCA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该次申请授信主要是为满足DCA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正常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DCA公司向工银亚洲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将用于DCA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DCA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DCA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下属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其实施内部审计,可以防范和控制好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志强先生、罗振邦先生、王能光先生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DCA公司向工银亚洲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该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属经营发展合理需求;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DCA公司向远东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DCA公司向工银亚洲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同意DCA公司向工银亚洲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公告日,不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已审批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人民币42.34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0.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95%。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 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5-007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向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拟向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永亨银行”)申请最高壹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此次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1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系统集成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4年9月30日,系统集成公司资产总额为343,326万元;负债总额为234,10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8,0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3,84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19%。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与永亨银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及期限:此次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与永亨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系统集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系统集成公司向永亨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系统集成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该次申请授信主要是为满足系统集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正常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系统集成公司向永亨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将用于系统集成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系统集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系统集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下属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其实施内部审计,可以防范和控制好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志强先生、罗振邦先生、王能光先生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系统集成公司向永亨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该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属经营发展合理需求;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系统集成公司向永亨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系统集成公司向永亨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同意系统集成公司向永亨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公告日,不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已审批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人民币42.34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0.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95%。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 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5-008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 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下属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其短期偿债能力一般,本次担保有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公司”)、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司”)拟向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最高陆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上述授信额度内系统集成公司可使用最多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内信息系统公司可使用最多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内本公司可使用最多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额度,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京分公司”)可共享本公司授信额度;当公司、系统集成公司、信息系统公司中任何一方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由其他二方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子公司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股份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最高叁仟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金信股份公司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由系统集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1月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系统集成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4年9月30日,系统集成公司资产总额为343,326万元;负债总额为234,10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8,0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3,84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19%。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2、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4层东区 法定代表人:郭为 注册资本:人民币5,190.7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等。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间接控股46% 财务状况:信息系统公司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4年9月30日,信息系统公司资产总额为51,197万元;负债总额为48,05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5,15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86%。该公司未进行信用评级。 ■ 上海永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信息系统公司35%的股权)、北京恒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有信息系统公司19%的股权),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神州数码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17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盈创动力园区环洋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何文潮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6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专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办公设备(不含零售);专用设备维修、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下转B47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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