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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5-001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8日收到浙江省商务厅转发的《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4]1123号),该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收购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本批文自签发之日起180日内有效。 公司亦收到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反垄审查函[2015]第2号文件,获知商务部批准了关于经营者集中的申报。 公司将会同恒天然乳品(香港)有限公司开始办理要约收购的相关手续,并根据要约收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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