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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5-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召开2014年第三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包括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和广丰县京新药业有限公司等)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5年1月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嵊州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签订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H0000024 2、存款资币种:人民币 3、产品代码:H0000024 4、产品期限:180天 5、挂钩标的:伦敦金市下午定盘价 6、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招商银行保障存款本金和保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 7、投资收益率:保底利率为2.80%/年,浮动利率范围为0或0.85%/年。 8、产品起息日:2015年01月09日 9、产品到期日:2015年07月08日 10、还本付息:存款到期日当日及之后,存款人可获取全部本金及保底利息、浮动利息,存续期内不能提前支取。 11、提前终止条款: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12、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肆仟万元整。 1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81797.80 万元的4.89%。 公司累计使用资金3.48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81797.80 万元42.54%。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主要风险提示 1、本金及利息风险:招商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和保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应充分认识利息不确定的风险。本存款的利率由保底利率及浮动利率组成,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利息不确定的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存款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存款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存款的利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政策风险:本存款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利息降低。 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存款人不享有提前支取权利。 4、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存款人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3.48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8亿元,使用自有资金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1797.80万元的42.54%。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及划账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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