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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5-001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月9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公司独立董事潘必兴先生因公务原因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董事王丹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公司董事宁雨洁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丹先生召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参与表决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有关条款规定,公司拟于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002公告。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上海绿新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5-002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5年1月9日(星期五)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上午9:30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上午9:30 (三)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5年1月27(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会议室 (五)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六)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 会议议案 1、关于修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月23日(星期五)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帐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5年1月23日(星期五)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信函请寄: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1(信封请注明“上海绿新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65;投票简称:绿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议案1-2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的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1-1,1.02元代表议案1中的1-2,依此累推。具体情况如下: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数字证书是指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电子身份凭证,申请数字证书需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邮 编:200331 联系电话:021-66278702 指定传真:021-66278702 联 系 人:张晓东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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