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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渐近 交易所或将承担更多职责 2015-0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丹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随着100家新股发行工作的大致完成,市场对后市新股发行速度及注册制改革安排的关注开始升温。据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表示,核准制到注册制的过渡期间将更多发挥交易所的作用。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曾透露,关于注册制改革目前的研究意见主要有两种方案:一种是维持由证监会注册审核,交易所进行上市审核的模式;一种是由交易所审核上市申请,向证监会注册生效的模式。 从各种迹象来看,第二种模式或成为最终方案,但对于注册对象、注册职责和注册主体在目前的注册制方案中仍在讨论中,注册制之后证监会与交易所如何划分责任的问题还不明确。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龚繁荣表示,在正式审议之前,甚至审议过程中,还会广泛征求意见。在法律上确立股票发行注册制,既要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也要立足国情,注册制最后会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取舍。 据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表示,核准制到注册制的过渡期间将更多发挥交易所的作用,据了解,此前由于人手不足,证监会曾向交易所借调了部分预审员参与新股发行的初级审核,一旦强调交易所的监管职责,很可能出现的情况是这些被借调的预审员会回到交易所,负责新股发行的预审工作。 一家大型券商的投行部人士指出,随着注册制的实施,证监会将逐渐把部分配售、新股申购细则、实质审核等环节的监管职能下放到协会和交易所,而其则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事中事后的监管,即主要通过依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加强信息披露以及加大对于中介机构和发行人违规行为的检查和惩罚力度来保障发行市场的顺畅健康运行。 “这更符合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的发展方向。”该人士指出,市场参与主体,如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将在博弈中产生默契,特别是对中介机构的约束由监管机构向市场过渡,中介机构不再局限于考虑自身短期经济利益,良好地平衡三方利益将推动优秀中介机构快速做大,预计注册制有望成为IPO中介服务走向集中的分水岭。 除了对监管规则会做出变革外,申银万国分析师钱康宁还表示,完善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改革是注册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在推进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同时,应更好地发挥新股发行市盈率、募集金额、发行量等指标市场化作用,借助券商自主配售能力的提升来强化询价过程的价格发现功能,降低一二级市场之间的溢价水平,借助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改革引导投资者回归理性。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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