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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 签署《办公楼无偿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为支持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展,履行协助本公司解决办公场所的有关承诺,2015年1月12日,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之控股子公司--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浩鹏")与本公司签署了《办公楼无偿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Ⅱ》,将提供给本公司使用的办公楼及宿舍楼的无偿使用期限延长12个月,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协议主体介绍 甲方: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恩惠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本结构: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00%控股 注册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对汽车销售业、商业及房地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租赁。 乙方: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阳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 45162.1156万元 注册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 成立日期: 1997年6月23日 经营范围: 零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期限至2017年5月26日)。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工程机械、电子设备、金属材料、汽车装饰材料、农用机械、机电产品;二手车收购、销售;汽车、机械设备租赁;汽车保养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柴油机、柴油机发电机组、柴油机配件、农用三轮车、农用四轮车、汽车配件、摩托车、筑路机械及以柴油机为动力的农用机械、柴油机零配件的加工生产、批发、零售及代购代销;制造、销售:集成电路、晶元、电脑及附属设备、电脑软件技术开发及晶元研发、检测;出口本企业自产的计算机显示器、计算机网络产品、计算机外部设备、机械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制造和销售塑料制品;建筑工程施工及建筑装饰施工;批发与零售建筑材料、五金(不含消防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煤炭及其制品、铁矿石、铁矿粉;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经营的各类商品和技术,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经营情况:截止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总资产94593.1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2331.83万元人民币。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为支持本公司发展,内江浩鹏与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7日签署《办公楼无偿使用协议》(详见本公司2012-61号公告),并于2014年1月24日签署《办公楼无偿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本公司2014-03号公告),即内江浩鹏将其名下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地上建筑物8439.14㎡(其中:办公楼4299.74㎡,内江市房权证字第201205506号;宿舍楼4139.4㎡,内江市房权证字第201205507号)无偿提供给本公司使用,无偿使用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现经双方协商,并于2015年1月12日签署《办公楼无偿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Ⅱ》,将上述办公楼及宿舍楼的无偿使用期限延长12个月,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协议审议程序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的双方属于关联方,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属于关联交易。但鉴于本公司是无偿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办公楼无偿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Ⅱ》。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 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月7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发布了《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和《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15年1月9日为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A")第二个运作周年的第二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1月9日,折算后,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新双盈A的折算比例为1.016712329。折算前,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50,256,946.23份,折算后,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57,781,788.45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双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5年1月9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新双盈A的份额折算结果。 二、本次新双盈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以下所涉及申购与赎回内容皆涵盖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与转换转出。)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新双盈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新双盈A赎回份额为295,589,934.52份。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B")的份额数为308,417,142.94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新双盈A、新双盈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 此次2015年1月9日为新双盈A的第二个运作周年的第二个开放日,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新双盈A单独开放的开放日提出的对于新双盈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新双盈A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经确认有效的新双盈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新双盈A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大于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在经确认后的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不超过新双盈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范围内,对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2015年1月9日,新双盈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23,505,797.62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295,589,934.52份。本次新双盈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新双盈A的份额余额小于7/3倍新双盈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5年1月12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新双盈A的全部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5年1月13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5年1月12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新双盈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总份额为494,114,794.49份,其中,新双盈A总份额为185,697,651.55份,新双盈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308,417,142.94份,新双盈A与新双盈B的份额配比为1.806296983:3。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3日 关于中邮基金旗下产品“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费率调整的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从2015年1月14日起,凡通过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购买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邮战略新兴产业)产品的,其申购手续费由"0"费率调整为4折。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购买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8)的投资者。 二、适用时间 2015年1月14日起 三、适用基金及优惠费率 1、适用基金: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更改内容:凡通过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购买中邮战略新兴产业产品的,其申购手续费由"0"费率调整为4折,即折后申购手续费为0.6%。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公司网站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5-00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9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海南橡胶201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海南橡胶201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海南橡胶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国恒 公告编号:2015-002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本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1年7月20日、2012年8月21日、2014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分别为: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1186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2144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143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内容进行披露。(详见公司2011年7月21日、2012年8月24日、2014年5月23日公告,公告编号:2011-040、2012-068、2014-044) 如本公司因此被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5-05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 荣获“食品安全典范企业”称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月11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五届国际食品安全峰会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望食品")被国际食品安全协会(GFSF)授予"食品安全典范企业"称号,据了解这是2014年中国唯一获得该项荣誉的肉食品企业。 国际食品安全协会是国际食品安全交流的公共和非营利组织,旨在推进全球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建设,推动国际食品安全的发展。本次峰会上,希望食品以其肉食产业链的各环节监控与创新模式获得了国内、国际食品界权威专家和媒体的广泛赞誉,与会人士一致认为希望食品完善的产业链各环节监控和创新管理模式更能保障食品安全,更能促进新常态下肉食产业的发展。 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品牌价值的核心内容,是企业的生命。公司始终秉承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使命,追求产品品质,确保食品安全,践行社会责任。本次荣获嘉奖,是对公司一直以来坚持遵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执着追求高端品质,自觉固守行业自律的肯定。公司将为进一步推动、提升中国食品工业企业的品牌价值和食品安全领域的发展继续努力并作出贡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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