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5-00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4日,鉴于网络媒体出现关于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的有关传闻,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6日发布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临2015-001)。 停牌期间,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对公司各项经济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各项活动一切正常;2、2015年1月8日,公司再次致函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要求广厦控股对传闻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并及时告知上市公司。2015年1月12日,公司接到广厦控股出具的《关于进一步核实网络传闻相关情况的说明函》(以下简称"说明函"),表示"涉及楼忠福先生的网络传闻事项正在进一步核实中。楼忠福先生在我司仅担任荣誉主席一职,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各项活动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对公司的后续影响并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还将开展以下工作:1、公司需要针对上述情况进一步向广厦控股进行问询,核实传闻情况;2、公司要求广厦控股重点核查我司对其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判断后续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3、公司将根据广厦控股对上述担保行为的核实情况,进一步确定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核实清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因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同时,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5-003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天鹅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股票种类:A股 股票简称:恒天天鹅 股票代码:000687)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4年12月16日开始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5年1月1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5年3月1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重组的交易对手方为大股东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方舟"),交易标的为华讯方舟特种行业系统解决方案业务。目前,公司正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与交易对方进行商讨和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在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已相继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本次重组的交易细节和交易框架也在协商和沟通中。 同时,公司在停牌期间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对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且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截止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但由于本次重组的交易细节及交易架构事项尚需进一步协商完善,而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承诺 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本公司与相关方将尽快完成各项工作。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事项进展公告。 六、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在进行中,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停牌期间,本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后,本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销量:买卖合同;销售动力煤、改质煤600万吨; ●合同生效条件: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2月28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合同履行会对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本合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无法履行的风险。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生产销售的动力煤、改质煤。合同期内分别采用公路及铁路运输方式,约定销售总量为600万吨。 (二)合同双方当事人情况 卖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 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 买方: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动力煤、改质煤; 年合同确定的总量600万吨中含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向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瓜州广汇能源经销有限公司采购的所有煤种数量。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动力煤质量标准: Qnet.var≥20-22MJ/kg; St.d≤1.5%; Ad≤25.00%;灰熔点(变形温度)≥1200℃。 改质煤质量标准: Qnet.var≥23.00MJ/kg; St.d≤1.0%; Ad≤20.00%;灰熔点(变形温度)≥1200℃。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动力煤,考虑数据准确、方便结算,统一按买方结算日数据为准。 4、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卖方月实际供货量应根据买方月需求计划签订月采购合同。年合同执行过程中,确因买方生产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年合同量发生变化时,买卖双方应协商增加或减少年合同数量。 5、月采购合同在财务结算时应遵循年合同文本内容为结算依据。 6、交货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2月28日。 7、公路、铁路运输量根据月合同需求和买方接卸车情况协商确定。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买卖合同的签订,能够有效保障公司2015年煤炭销售市场份额以及公司煤炭业务板块营业收入,为公司1000万吨/年原煤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投产后的改质煤产品销售提前打开市场,更好地提升公司煤炭业务的利润率。本次合同履行会对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无法履行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