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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采用 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以及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月12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皖通科技(股票代码:00233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该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免长话费)咨询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5-001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及债券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齐翔腾达,证券代码:002408)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齐翔转债,债券代码:128005)已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1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1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 、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公司2014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25-2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的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新疆特殊地域形势影响,2014年四季度订单、产量较以往年度大幅度降低;且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公司所取得订单的合同毛利普遍低于历史同期,造成利润大幅下降; 2、鉴于钢结构行业的特殊性,公司应收账款一直较大,且2014年度继续增加,行业不景气导致回款滞后,坏账准备较以往年度有所增加,致使利润降低; 3、2014年9月16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光正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及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因对方资金未按期到位导致交易顺延,资产处置收益不会在2014年体现。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4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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