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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03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取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亿房产")于2015年1月8日参加了博湖县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人民币4655.4688万元竞得宗地编号为"博(挂)2014-046、博(挂)2014-047、博(挂)2014-048、博(挂)2014-049、博(挂)2014-050"五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上述五幅地块位于新疆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塔扬公路以北、扬水站以东),合计土地面积为310,426.6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不小于30%。 加之此前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房产")于2014年9月19日竞得的宗地编号为"博(挂)2014-040、博(挂)2014-041、博(挂)2014-042、博(挂)2014-043"四幅地块(详情请见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获取房地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57),因当时新疆银亿房产尚未成立,故由宁波银亿房产出面竞得,实际签约方为新疆银亿房产。截至公告日,新疆银亿房产共获取的新疆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塔扬公路以北、扬水站以东)国有土地使用面积累计为555,063.94平方米。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编号:2015-002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4年11月15日发布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1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发布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4 年 11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12日、2014年12月19日、2015年1月6日披露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2014-051、2014-052、2015-001) 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发布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3) 截至本公告日,有关各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目前仍在抓紧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每周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15-002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资产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721,股票简称:西安饮食)自2015年1月6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月6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详见当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公告。 目前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公司聘请的券商、审计、评估等专业机构均已进场开始工作。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消息:2015年 1月 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2014 年第23 号公告"。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上述五部委联合发布了第21批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第二十一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将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公司可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计划和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专项计划,申请国家对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资金支持。 本公司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是对本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及研发能力的肯定,是公司实力的体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公司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对公司具有长期积极影响,对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主要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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