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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版) 1.4、注册资本:33698.5385万元 1.5、主营业务:飞机机载无线电、仪表、电气设备的维修;开展电缆,电视设备,电子测绘仪器方面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批发、零售电缆,电视设备及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产品,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航空小型发动机维修(凭维修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职业技术培训;机械设备租赁。(以上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2、二十九所 2.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是我国最早建立、专业从事电子战技术研究、装备型号研制和生产的国家一类系统工程研究所。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国家重点工程、国家重大基础、国家重大安全等工程任务。能够设计开发和生产陆、海、空、天、弹等各种平台的电子信息系统装备,向合作伙伴和用户提供高质量的系统和体系解决方案。二十九所总占地面积2600余亩。建有军品研发中心、民品研发中心、高科技产业园生产制造中心和测试培训基地。 2.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营康西路496号 3、本公司与二十九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战略合作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在机载设备领域展开合作。 2、本次签署《战略意向书》,有利于公司深化在机载设备研制领域的发展,拓展公司现有的航空机载设备业务规模,延长公司航空机载设备业务的产业链。有利于帮助公司加强在航空机载设备方面的技术研发能力和试验能力。 3、本次签署的协议是意向性协议,截止本公告日,各方尚未就项目实施签署具体协议,本次战略合作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5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5-00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成都嘉石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成都嘉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石科技”或“标的企业”) 2、投资方: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特高新”) 3、投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5.55亿元通过受让嘉石科技原股东部分股权并增资的方式取得标的企业52.91%的股权。 4、是否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5、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通过对嘉石科技投资,公司进入高端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研制领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公司未来发展拓展新的市场空间。 6、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2014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8、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及嘉石科技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因此本次交易成功实施有审批风险。 9、盈利时点不确定风险。因嘉石科技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产品尚未产业化生产,因此,未来顺利实现盈利的准确时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近日,公司与嘉石科技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300万元受让嘉石科技原股东持有的标的企业8.0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300万元),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1200万元对嘉石科技增资,其中51200万元全部计入嘉石科技的注册资本,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嘉石科技的注册资本增至104900万元,公司持有其52.91%的股权。 2、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受让成都嘉石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公司以4300万元受让嘉石科技原股东四川升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升势”)、北京天航阳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阳普”)、江苏雷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电科技”)持有的标的企业共计8.0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300万元),并以自有资金51200万元对标的企业进行增资,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企业52.91%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以自有资金1800万元受让四川升势持有的本次交易前标的企业3.3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800万元)、以2000万元受让北京阳普持有的本次交易前标的企业3.7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000万元)、以500万元受让雷电科技持有的本次交易前标的企业0.93%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00万元);(2)同时,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1200万元对标的企业进行增资,其中51200万元全部计入公司注册资本,标的企业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价格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4CDA1025号《审计报告》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47,964.86万元以及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5】01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所确定的标的企业股东权益全部评估值45,746.93万元为定价参考依据,并经过股东各方的充分协商而定。 成都阿贝西来室内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贝西来”)受让四川升势持有的本次交易前标的企业1.3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700万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3、法人代表:李飚 4、注册资本:33698.5385万元 5、主营业务:飞机机载无线电、仪表、电气设备的维修;开展电缆,电视设备,电子测绘仪器方面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批发、零售电缆,电视设备及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产品,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航空小型发动机维修(凭维修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职业技术培训;机械设备租赁。(以上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二)四威电子 1、公司名称:成都四威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成都市外西茶店子横街1号 3、法人代表:毛嘉艺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电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及软件的研究、开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投资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情况介绍:四威电子是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以下简称29所)全资子公司,是29所民品产业母公司,为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工业与信息化部卫星导航应用系统标准工作组成员。四威电子是嘉石科技的重要股东,对嘉石科技的技术研发支持及团队管理给予大力的扶持,对嘉石科技的发展有重大影响作用。 (三)雷电科技 1、公司名称:江苏雷电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宜兴环科园绿园路88号 3、法人代表:孟秀娣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五金、电器、电线电缆、针纺织品、环保机械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北京阳普 1、公司名称:北京天航阳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4号楼17层1715室 3、法人代表:张蕾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人民币 5、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五)四川升势 1、公司名称:四川升势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一号祥福苑西15B 3、法人代表:杨硕 4、注册资本:1000万 5、主营业务: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设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及设计;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商品批发与零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绿化工程;房地产中介服务。(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六)四川新力 1、公司名称:四川省新力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郭家桥南街二楼208号 3、法人代表:蒋朝明 4、注册资本:762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嘉石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成都市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物联网产业园区内 3、法人代表:毛嘉艺 4、注册资本:537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日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产品、电子芯片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无需许可或者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8、主营业务:6吋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与制造。 9、财务状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4CDA102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嘉石科技最近一年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9.1 简要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9.2简要利润情况 单位:元
10、本次股权增资前后嘉石科技股权结构表:
11、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5】01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所确定的标的企业股东权益全部评估值45,746.93万元(本次采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 12、根据嘉石科技的发展规划,目前标的企业尚处于投资建设期,产品尚未产业化生产。嘉石科技本次增资完成后,其后期发展所需的注册资本金逐步到位。按照项目规划,公司预期达产后,将逐步实现盈利。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各原股东同意投资标的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1,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公司以货币认缴。 2、就本次增资事项,各原股东特此放弃章程、经修订的章程以及相应中国法律规定的其对新增股权的优先认缴权。 各原股东在此亦确认:标的企业各原股东放弃对北京阳普、雷电科技拟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同意北京阳普、雷电科技将其拟转让股权转让给公司。 3、增资款的确定: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4CDA1025号《审计报告》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47,964.86万元。 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5】第【01】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嘉石科技整体评估值为人民币【45,746.93】万元。 各方同意公司以每股1.00元的价格货币出资人民币51,200万元认缴投资标的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本51,200万元。 如有未纳入审计、评估范围和/或未向投资方披露的债务由公司原股东承担,各原股东按其在本协议签署日的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海特高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公司国资主管部门批准之后生效。 (二)股权转让协议 1、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北京阳普同意转让其所持3.72%的标的企业股权(对应出资额2000万元),雷电科技同意转让其所持0.93%的标的企业股权(对应出资额500万元),四川升势同意转让其所持3.35%的标的企业股权(对应出资额1800万元)转让给公司。 2、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4CDA1025号《审计报告》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47,964.86万元。 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5】第【01】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嘉石科技整体评估值为人民币【45,746.93】万元。 各方同意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参考,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总计确定为4300万元(1元/股)。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上述增资协议生效之后生效。 五、与投资标的前12个月的交易情况 2014年12月30日,公司与嘉石科技签署《售后回租合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交易的金额为729.2万元。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对嘉石科技进行投资,公司进入高端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研制领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公司未来发展拓展新的市场空间。 2、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半导体产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从2000年起,国家陆续颁布一系列产业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积极引导和支持半导体产业的发展。2000 年国务院出台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 号),2010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2011年国务院发布《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 号),上述国家政策在投融资、财税、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政策、知识产权等方面给予系统扶持,为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目前,第二代半导体中以GaAs发展最快、应用最广,产量最大,可广泛应用于制造高速、高频、大功率、低噪音、耐高温、抗辐射的高速器件和集成线路;近年来,市场对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的需求急剧增长,其中无线通信领域对其需求最为巨大,无线通信领域约占第二代半导体集成电路市场份额的80%以上,因此,随着移动通讯的需求增长,特别是智能手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和先进,第二代半导体的市场需求将不断扩大。 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中以GaN/SiC为代表,GaN材料具有宽带隙,大电子漂移速度、高热导率、耐高电压、耐高温、抗腐蚀、耐辐射等突出优点,特别适合制作高频、高效率、耐高温、耐高压的大功率微波器件,能满足下一代电子装备对微波功率器件更大功率、更高频率、更小体积和更多恶劣条件下工作的要求,可广泛应用于微波毫米波频段尖端电子装备,在民用通信基站等领域也有广泛应用。GaN微电子器件市场在2011到2015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高速增长,军事应用和电机驱动器的高功率电子应用构成大部分的市场需求。因此,在无线通信基站、有线电视网络及高频卫星通信和低压电源转换功率器件需求不断加大将导致GaN商业器件的商业市场需求继续增长。 目前,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高端核心芯片,国内可以完成大部分设计,但95%以上的制造依赖国外。因此,国内大部分需求只能通过进口的手段解决,在国内建设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核心芯片能有效的抓住市场需求,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3、嘉石科技在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领域领先优势 由于国外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的成套工艺技术和生产线的出口限制,目前国内只有MS2级微系统中的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研发的IDM能力,没有芯片流片的Foundry能力,因此,构建能批量稳定的制造自主可控高端芯片的平台就能替代部分进口芯片市场。 为了填补国内6吋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线的空白,嘉石科技在2011年启动以砷化镓、氮化镓为代表的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研发项目,项目拟建设砷化镓、氮化镓生产线及SIP封装生产线,达到年产砷化镓、氮化镓7万片/年、SIP封装3万片/年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获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5100013031101】0014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成都嘉石科技有限公司6吋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3】460号)、《关于报送成都嘉石科技有限公司6吋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川发改[2013]462号)等批复文件。 嘉石科技具有自主研发的具备国际领先水平的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工艺以及从国外引进的第二代半导体集成电路工艺。嘉石科技最终建成投产的2条生产线,投资前期主要服务股东单位为其提供定制型产品,并承接其他高科技集团的专用产品,通过不断稳定工艺和质量,提供设计与工艺模型,逐步实现按照制造服务模式对外提供服务,最后建成国内第一条6吋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Foundry线。 4、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在高端电子芯片制造领域的产业布局,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立足于航空产业,以航空新技术研发与制造、航空维修、航空培训和航空金融为核心业务,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公司将积极稳妥的推进多元化发展的战略,降低行业集中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本次投资嘉石科技,是公司通过外延式发展拓展上市公司的发展空间。因本次投资的标的企业在第二代/第三代集成电路芯片产品方面具有良好的技术领先优势,控股其有利于让上市公司分享国内高端电子芯片制造领域的发展红利。 电子类产品是航空部附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端航空电子类产品的研发与制造对国家航空产业的发展有巨大的推进作用,公司主营之一为航空新技术的研发与制造,公司与嘉石科技半导体产业形成战略联盟,可充分发挥公司20多年的技术沉淀,形成技术互补,为公司航空新技术的研发与制造业务的后期发展拓展更大空间,提升公司航空新技术研发与制造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根据嘉石科技的发展规划,产品上市后将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本次投资嘉石科技后,其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将提升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 5、增资的资金来源:本次增资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6、本次收购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2014年财务数据产生影响,预计会提高2015年当期的资产负债率。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公司多元化发展,为公司创造新的市场发展空间,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增资成都嘉石科技有限公司(“嘉石科技”)并受让该公司原股东部分股权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本次公司增资嘉石科技及受让嘉石科技股权的价格以《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为依据,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以4300万元受让嘉石科技原股东四川升势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天航阳普投资有限公司、江苏雷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4300万股股权,并以自有资金51200万元对标的企业进行增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因此本次交易成功实施有审批风险。 2、本次交易后的整合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嘉石科技52.91%的股权,公司与拟收购公司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整合,若整合过程中,公司未能及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企业文化,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则可能出现不利于嘉石科技的生产经营的风险。 3、盈利时点不确定风险。因嘉石科技第二代/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产品尚未产业化生产,因此,未来顺利实现盈利的准确时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嘉石科技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 5、嘉石科技《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5-00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定于2015年1月3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9日—2015年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15:00—2015年1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永丰路55号明悦大酒店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 7、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4 发行数量 2.5 发行对象 2.6 认购方式 2.7 限售期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2.9 上市地点 2.10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11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受让成都嘉石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921029 联系传真:028-85921038 联系人:居平、周理江 3、登记时间 2015年1月27日8:30 —11:30,14:00 —17: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7日17:00)。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证券代码:362023,投票简称“海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023;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对于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该9项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④对议案1、2、3、4 、5、6、7、8、9或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先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以已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⑥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计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表决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15:00至2015年1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查询投票结果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5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15年1月30日召开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明(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1月26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023海特高新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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