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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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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5-0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发出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14日 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塘家社区张屋路口新纶科技产业园1号楼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侯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155,195,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585%。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155,175,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53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2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195,9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45,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为通过。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194,8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44,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004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4年6月2日与深圳市高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出售设备的《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99,259,400.00元, 截至2014年第四季度末该合同尚未开始执行。由于合同金额较大,交易对方的支付能力部分需依赖于其项目的对外融资情况。交易对方的对外融资成败及进度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交易对方项目进展不顺利或其对外融资情况不佳,可能导致本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

  2、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5):公司于2014年6月2日与深圳市高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清文化")签订了关于出售设备的《采购合同》 (编号为KB-101-140602-001HD,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公司向高清文化出售40套县级端到端CMTS方案(小规模)系统和30套县级端到端CMTS方案(中等规模)系统,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99,259,400.00元,约占公司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74.39%。公司于2015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经营合同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披露了合同的履行情况,因交易所要求,现对合同履行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针对高清文化未能按时履约的情况,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1、按要求披露项目进展,可参见公司于2014年8月8日、2014年10月14日及2015年1月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积极与高清文化多次沟通有关融资进展,并协助高清文化引入融资租赁公司,以推动其项目资金的落实,降低合同履约的风险。

  3、为便于高清文化更好的向广电客户和融资租赁公司展示技术方案,公司租借给高清文化相关设备(包括机柜、电源、PTN、CMTS、Cable猫等),并提供技术人员,在高清文化办公室搭建宽带上网演示环境,从2014年7月到9月,调测和提供了多种演示方案。

  4、2014年11月,公司与高清文化磋商,协助高清文化进行实验网建设,公司将提供技术方案、相关规范和设备,并在工程质量、设备交货期及安装进度上提供担保,希望通过实验网来推动融资的进行。

  5、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最初是希望通过签订延期付款补充协议来推动项目,但发现对于此类资本驱动型项目,在融资不到位的情况下,补充协议作用有限,因此,公司逐渐将重心转到项目的风险控制上,后续工作都将严格按照以下的原则:

  1)优先清账原则,即先解决与高清文化在其他合同的应收账款问题,再进行《采购合同》的履行。2014年第四季度,公司收回高清投资及高清文化欠公司货款及股权转让款总计11,340.00万元。2014年第四季度,公司未向高清文化发货,无新增应收账款。

  2)款到发货原则,即要求高清文化先支付足够的预付款作为备货、发货的先决条件;分批发货和分批支付货款相结合,以降低对我公司整体资金占用及形成坏账的风险。

  公司认为上述风险控制措施,能够保证公司不会在该项目上受到较大损失。在此基础上,公司认为该项目仍存在一定机会,并将与高清文化协商,考虑再放宽一定的融资期限。

  二、关于合同可能终止的相关安排说明

  由于该项目更多是依赖于资本驱动,融资是项目的最大风险,经商议,公司将高清文化该合同的融资期限最迟延长至2015年2月底,要求高清文化于2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金额为3.3亿元。如果高清文化在2月底前仍不能完成融资,无法支付合同预付款,则公司将根据《采购合同》中的规定"如买方在此期限内融资不成,则卖方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合同的终止。

  项目合同签订以来,公司对合同风险做了充分的评估和应对措施,即使出现合同终止,对公司也不会造成大的损失。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发起成立"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简述

  2014年10月27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一般发起人,认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人共同设立"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占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5%。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中国银监会于2015年1月8日发出《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中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5】18号),同意在广东省广州市筹建"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计划在正式开业后,将充分利用邮储银行及各家股东优势,以提升社会民众消费品质、创造美好生活为发展愿景,争创一家全国领先和一流的消费金融公司。

  四、备查文件

  1、《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中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5】18号)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澳洋科技,证券代码:002172)自2014年11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11月1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56)。

  2014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2日、2014年12月9日、2014年12月16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59、2014-61、2014-62、2014-63),并于2014年12月1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64),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65、2014-68、2015-01),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评估等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公司筹划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郭亚娟女士(持有本公司51,985,177股股份)通知,郭亚娟女士于2015年1月14日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郭亚娟女士已于2015年1月13日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730万股(详见公司公告2015-001号)。截止到2015年1月14日,郭亚娟女士已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

本次减持股数

  (股)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郭亚娟大宗交易2015年1月14日7.655,200,0001.1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和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郭亚娟51,985,17711.55%46,785,17710.40%

  

  3、截止到2015年1月14日股东总共减持股数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

本次减持股数

  (股)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郭亚娟大宗交易2015年1月13日7.3717,300,0003.84
郭亚娟大宗交易2015年1月14日7.655,200,0001.16
合计22,500,000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郭亚娟女士占公司总股本的10.4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4、公司将督促公司控股股东郭亚娟女士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于2014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14-060号)中披露:“郭亚娟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2014年12月24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预计减持的股份为公司总股本的10%-15.40%。

  6、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的减持行为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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