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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2版) 借助“金鹰投资主题评价模型”对于可供选择的投资主题进行评价,筛选出可持续性强、对于实体经济将产生重大影响、对于传导所至的行业与企业经营绩效提升空间较大的投资主题,作为本基金的重点配置方向。 (2)行业配置策略 遴选出重点配置的投资主题之后,根据受益于这些投资主题的程度来筛选本基金重点配置的行业。 本基金采用基本面加权的方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建立了“金鹰行业综合评价模型”。定量方面主要依据行业的盈利指标、成长指标、现金流指标、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估值指标,定性方面主要依据国际经济环境、全球产业周期、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于行业的影响,政府特定政策目标、国内消费环境的变迁、科技进步、国内外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对于行业的影响、行业的盈利前景及成长空间分析等等。“金鹰行业综合评价模型”试图预判与寻找那些具有综合性比较优势的行业,力图使得这些行业的投资收益超越市场当中各行业收益率的平均值。对这些行业进行重点配置,以期提升投资组合的收益率。 在基金投资过程中,行业配置方案建立在整个投研团队的研究支持基础之上,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行业配置方案,基金经理负责执行行业配置方案,并进行相应的反馈。 (3)个股精选策略 遵循“防御”或者“进取”的投资取向,依据主题配置策略与行业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各行业内配置相应的投资标的。 本基金采用基本面加权的方法,建立了“金鹰企业综合评价模型”,该模型主要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来考察和筛选具有综合性比较优势的品种。定量方面,主要依据盈利能力、成长性、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估值等等;定性方面主要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主营业务以及其它业务对于本基金拟重点配置的投资主题之切合程度与敏感性,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主营业务具有持续成长的能力;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其资源储量、质量、品位在拥有相同资源的上市公司当中的相对排名,综合竞争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和财务健康度等;最后结合定量和定性研究以及实地调研,筛选出基本面健康、最具比较优势的个股作为本基金的核心投资标的,进行重点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在资本市场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通过研判债券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国际化趋势和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构造组合。 债券类品种的投资,追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健回报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目标久期管理法作为本基金债券类证券投资的核心策略。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平台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态势,作为组合久期选择的主要依据。 (2)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通过分析和情景测试,确定长、中、短期债券的投资比例。 (3)收益率利差策略是债券资产在类属间的主要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类属的配置,优化组合收益。 (4)在运用上述策略方法基础上,通过分析个券的剩余期限与收益率的配比状况、信用等级状况、流动性指标等因素,选择风险收益配比最合理的个券作为投资对象,并形成组合。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针对市场定价错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 (5)根据基金申购、赎回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流动性管理,确保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增发、配售以及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以及权证价值严重低估等情形下将投资权证。 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组合以及合同许可投资比例范围内的价值显著低估的权证品种。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采用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理由是:(1)沪深300指数是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代表性和良好的流动性;(2)沪深300指数是一只符合国际标准的优良指数,该指数体现出与市场整体表现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风险调整后收益也较好,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3)沪深300指数编制方法的透明度较高;且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和未来广泛使用的前景,使基金之间更易于比较。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股票资产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将配置于投资主题驱动下的行业与上市公司;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总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的比例范围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 因此,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来看,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5年1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12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2010年12月20日至2014年9月30日)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2、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各项比例,股票资产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将配置于投资主题驱动下的行业与上市公司;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总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的比例范围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25%。 十三、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之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种类”中第(3)至第(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需缴纳申购费,投资人在同一天多次申购的,根据单次申购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申购费率如下: ■ 注:上表中,A为投资者申购金额。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的部分归基金财产所有,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转换费率 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原则另行制定并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应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4年7月18日刊登的《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个别董事、高经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2、更新了本基金基金经理资料信息; 3、更新了个别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信息。 (二)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有关基金托管人的资料信息; (三)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机构与人员的信息按照最新变动情况进行了更新: 1、 更新了代销机构等相关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和联络方式; 2、 新增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该变动事项于2014年8月1日公告; (四)在“十三、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五)在“十四、基金的业绩” 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六)在“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信息内容。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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