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系列)

2015-0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全球股票(QDII)
基金主代码48600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2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1月7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14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74,643,908.5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7,321,954.3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81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三次分红,2015年第一次分红

注: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三次分红,2015年度第一次分红。以截至2015年1月7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815元。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首次募集初始面值;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不少于一次,每年收益分配至多4 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1月22日
除息日2015年1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1月23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5年1月2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5年1月26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1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15年1月23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1月2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除息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除息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5年01月21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7、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双债增强债券(场内简称:工银双债)
基金主代码164814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9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1月8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19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38,132,433.6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2,879,460.1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6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四次分红,2015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注:1、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 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1元时,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并且,在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四次分红,2015年度第一次分红。以截至2015年1月8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6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1月22日
除息日(场内)2015年1月23日(场外)2015年1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内)2015年1月23日(场外)2015年1月26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为现金红利,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内)为2015年1月2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外)为2015年1月26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2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5、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十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场内简称:工银四季)
基金主代码164808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1月8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17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97,688,620.3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58,613,172.1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5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十二次分红,2015年第一次分红

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 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1元时,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并且,在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十二次分红,2015年度第一次分红。以截至2015年1月8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8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1月22日
除息日(场内)2015年1月23日(场外)2015年1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内)2015年1月27日(场外)2015年1月26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5年1月2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5年1月26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内)为2015年1月2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外)为2015年1月26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2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3、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9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广 告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创业·资本
   第A007版:舆 情
   第A008版:环 球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系列)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