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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15-001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网络")和深圳市天隆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隆网络")于近日分别收到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通知书》(深国税福减免备[2015]0023号)、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西乡税务分局出具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通知书》(深国税宝西减免备[2015]0041号)、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龙岗税务分局出具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通知书》(深国税龙龙减免备[2014]0460号),对公司、天宝网络和天隆网络报送的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备案资料予以备案确认,本次备案有效期为: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根据以上备案确认,公司、天宝网络和天隆网络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享受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公司、天宝网络和天隆网络于2014年度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已缴纳的增值税合计金额约为1,100万元,将在2015年度申报退税,并于实际收到退税款项后确认为当期损益,因此,本次公司、天宝网络和天隆网络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不影响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计本次公司、天宝网络和天隆网络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分别约为2,500万元(含2014年度退税)、1,45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荣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债券代码:112145 债券简称:13荣信01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行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4年10月25日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0,300万元至亏损24,000万元。 现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上述范围内(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行风险警示的提示 如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对公司2013年1月发行的6亿元2013年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3荣信01,债券代码:112145)停牌一天(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 三、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公绍壮 电话:0412-7213603 传真:0412-7213646 电子邮箱:shaozhuangsy@163.com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5年4月18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09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商标、专利权确认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漳州耐欧立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漳州耐欧立斯")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股比例为50%。当初,为开发小型风力发电系统技术与产品,拓展新能源市场,法国耐欧立斯公司经由香港耐欧立斯公司,与漳州耐欧立斯签订专利、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授权漳州耐欧立斯使用"NHEOLIS"商标(法国商标注册号:3603715)以及"水平轴线风力发电机"专利【中国专利号:ZL200680050869.0,国际公布号:WO2007/080234(PTC/fr2006/000068)及国际公布号:WO/2009/133318(PTC/fr2009/000469)】及工艺技术,使用期限与漳州耐欧立斯的存续期限相等同,但不超过商标及专利的有效期。 法国 IDSUD ENERGIES 公司为法国上市公司 IDSUD SA 的所属公司,其已收购法国耐欧立斯公司相关资产,从2013年12月19日起,取代法国耐欧立斯获得以上商标和专利的所有权。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法国 IDSUD ENERGIES 公司的确认函,该确认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IDSUD ENERGIES 承认漳州耐欧立斯通过香港耐欧立斯公司从法国耐欧立斯获得的商标以及专利的许可权,允许漳州耐欧立斯制造销售商标为"NHEOLIS"的产品,IDSUD ENERGIES 不会改变漳州耐欧立斯对以上商标和专利的合法有效的权利,也绝不会引入任何程序或诉讼来阻止其先前所拥有的使用权。IDSUD ENERGIES 确认漳州耐欧立斯继续拥有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以上所提到的商标和专利的权利,也绝不会引入任何程序或诉讼来阻止漳州耐欧立斯先前所拥有的使用权;2、作为漳州耐欧立斯的股东,IDSUD ENERGIES 确认科华恒盛在相同的区域和条款下,与漳州耐欧立斯一样拥有以上提到的商标和专利的权利。 收到 IDSUD ENERGIES 的确认函,有利于保护漳州耐欧立斯拥有的合法权益及维持其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将对公司及漳州耐欧立斯本期及以后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5-01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要求本公司对媒体报道中提及的本公司与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健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王老吉大健康板块将分拆上市等信息进行澄清说明。经核查,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2015年1月13日,本公司刊登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2015年1月13日下午3点30分,本公司就相关内容召开了"百亿融资、千亿市值--广药白云山非公开发行暨与阿里健康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本公司管理团队就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说明、与阿里健康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一、关于与阿里健康签署合作意向书的相关情况 在新闻发布会上,本公司与阿里健康签署了《合作意向书》,达成如下主要合作合作意向: (一)在医药电商方面:本公司利用其丰富的药品产品、庞大的零售终端和成熟的药房托管技术与阿里健康平台和技术资源对接,共同探索药品O2O销售模式; (二)在大健康产品方面:本公司提供现有产品与阿里健康平台进行对接,并基于对方大健康数据合作开发特定产品; (三)在医疗健康服务方面:本公司医疗资源与乙方技术和平台开展合作共同打造"未来医院"并探索开发新业务,共同探索医院处方的社会化流转运作模式。" 二、关于"王老吉"大健康分拆上市的相关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1月13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40亿元增资100%控股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用于品牌、渠道建设,优化生产布局,整合优质资源等,增强'大健康'板块的资产独立完整及综合盈利能力"。 根据发展规划,本公司暂无将大健康板块分拆上市的具体计划。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金飞达 公告编号:2015-007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月15日,公司接到本公司高管庄红专先生、姚剑女士、郑维龙先生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及相关信息
2、增持目的及计划:公司高管基于对金飞达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63,315股。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2015年1月15日,公司高管庄红专先生、姚剑女士、郑维龙先生以其本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共计2,663,315股,成交均价为6.01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22,100,000股的0.63%。 5、本次增持前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公司高管庄红专先生、姚剑女士、郑维龙先生均不持有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锁定。 7、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公司各高管拟自本次增持事实发生之日起,视情况不排除有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各高管增持股份的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 8、 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其他说明:公司高管庄红专先生、姚剑女士、郑维龙先生承诺在增持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高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发出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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