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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5-006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5-0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0,162.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46%;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月19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和股本情况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80号文核准,于2012年1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发行价格为20元/股,并于2012年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40,010万股。 根据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1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40,01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80,020万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3年3月11日实施完毕。 根据2013年8月28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3 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批准,公司以201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80,02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共计转增股本28,007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08,027万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3年9月12日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8,027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90,162.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46%。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俊民、范秀莲、郑伟及股东新余天禾广诚投资有限公司(其前身为西藏天禾广诚投资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俊民、范秀莲、郑伟、邓翔、吴钢(吴钢先生已于2014年10月逝世,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经理逝世的公告》,其持有的新余天禾广诚投资有限公司4%的股份已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梁勇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报本人离任信息日起六个月内,本人所增持的公司股份也将按法律规定予以锁定。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0,162.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4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月19日。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4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俊民、公司监事会主席梁勇、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邓翔分别持有新余天禾广诚投资有限公司90%、2%、4%的股份。 (2)王俊民、范秀莲、郑伟、邓翔、梁勇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5、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 特此公告。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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