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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5-001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2015-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投资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9)。 根据上述决议,近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了以下理财产品: 一、全资子公司使用人民币陆仟万元购买光大银行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 全资子公司南京维智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智泰”)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机构客户投资协议书》,使用人民币陆仟万元购买光大银行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 “定活宝”。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 “定活宝” 2、产品编号:EB4328 3、产品类型:本金保护型理财产品 4、本金总额:人民币6,000万元 5、收益起始日:2015年1月15日 6、产品最短/最长持有期限:1天/365天(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所营业日) 7、收益计算基础:实际天数/365 8、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持有期限在1-7天的收益率为2.80% 持有期限在7-14天(含7天)的收益率为3.00% 持有期限在14-30天(含14天)的收益率为3.20% 持有期限在30-60天(含30天)的收益率为4.60% 持有期限在60-90天(含60天)的收益率为4.80% 持有期限在90-365天(含90天及365天)的收益率为4.90% 9、产品可赎回日:自投资者购买起365天内任意交易所工作日均可赎回,若365天到期未赎回,则产品自动到期,本金和收益将一次性返还至投资者账户 10、购买、赎回费用:本理财产品不收取购买和赎回费用 11、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境内外市场具有良好收益性和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类产品、新股申购类信托计划、准债券类产品、利率衍生品和信用衍生品等。其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类产品投资占比不低于30%,新股申购类信托计划和准债券类产品投资占比不高于70%,投资境外市场债券类产品不超过10%,投资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不得超过产品资产净值的50%,进行正回购交易的未到期余额不得超过组合资产净值的40% 12、维智泰与光大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使用人民币肆仟万元购买浦发银行利多多财富班车4号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乙方”)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4号),使用人民币肆仟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产品名称:浦发银行利多多财富班车4号 2、产品代码:2101137334 3、认购理财产品本金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4、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5、年收益率:4.60% 6、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12月23日 7、投资期限:180天 8、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 投资期限届满后的下一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资金到账时间在投资兑付日24:00前,不保证在投资兑付日乙方营业时间内资金到账。 9、投资标的:本理财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存放同业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 10、赎回∕终止权:投资期限届满自动到期兑付,期间公司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对外投资资金需求。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含本次)金额共计为人民币 30,000万元,占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37%。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维智泰与光大银行签订的《阳光理财机构客户投资协议书》 2、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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