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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摘要

2015-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版)

  (3)注册商标

  江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江淮汽车、安凯客车除外)共拥有103项注册商标,并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商标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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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注1:注册号为3441673号的注册商标目前正在办理商标续展手续。该商标由江汽集团许可给以下公司使用:

  许可该商标给江淮汽车无偿使用,期限至2014年8月20日止;

  许可该商标给扬州江淮轻型汽车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止;

  许可该商标许给安徽江淮银联重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期限至2015年8月5日止;

  许可该商标许给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止;

  许可该商标许给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注2:注册号为4061153号的注册商标由江汽集团许可给以下公司使用:

  许可该商标给江淮汽车无偿使用,期限至2016年11月20日止;

  许可该商标给安徽江淮银联重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期限至2015年8月5日止;

  许可该商标许给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止;

  许可该商标给扬州江淮轻型汽车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止;

  许可该商标许给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注3:注册号为4554625号的注册商标由合肥车桥许可给以下公司使用:

  许可该商标给合肥美桥汽车传动及底盘系统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注4:注册号为4554626号的注册商标由合肥车桥许可给以下公司使用:

  许可该商标给合肥美桥汽车传动及底盘系统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注5:注册号为4915266号的注册商标由江汽集团许可给以下公司使用:

  许可该商标给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江淮汽车持股50%的联营公司)无偿非独占使用,期限至2015年3月17日;

  许可该注册商标给江淮汽车无偿使用,期限至2019年4月27日止;

  注6:注册号为1276988号的注册商标由江汽集团许可给以下公司使用:

  许可该商标给江淮汽车无偿使用,期限至2019年5月20日止;

  许可该商标给江淮专用车无偿使用,期限至2015年5月20日止;

  许可该商标给合肥江淮铸造有限责任公司无偿使用,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止;

  许可该商标许给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注7:注册号为8895731号的注册商标由江汽集团许可给以下公司使用:

  许可该商标给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注8:注册号为8895746号的注册商标由江汽集团许可给以下公司使用:

  许可该商标给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无偿使用,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注9:注册号为10243113号的注册商标由江汽集团许可给以下公司使用:

  许可该商标给江淮汽车无偿使用,期限至2023年11月20日止。

  商标3441673号的续展情况

  江汽集团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下发的第3441673号《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第12类)为:汽车;公共汽车;卡车;翻斗车;车身;汽车底盘;货车(车辆);大客车;(长途)公共汽车;电动车辆(商品截止)。注册有效期限自2004年8月21日至2014年8月20日。

  江汽集团已于2014年5月21日向商标局申请该商标续展事宜,申请号为20140000053570。根据商标局于2014年7月3日出具的《商标续展申请受理通知书》,第3441673号商标的续展申请商标局已受理。

  根据江汽集团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安徽中邦商标事务所出具的《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及本所的专业判断,该商标的续展申请已获商标局受理,且申请文件符合要求,商标局就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但是自2014年4月中旬起,商标局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在进行全面升级的过程中出现严重技术故障,导致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制作商标注册证等工作无法进行。受此影响,第3441673号商标的续展程序至今仍未结束。目前,商标局商标注册审查工作已恢复正常,但由于之前积压的文件较多,续展审查的周期将相应有所延长。”

  根据上述分析,江汽集团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向商标局提交了商标续展申请,商标局已受理了该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并出具了《商标续展申请受理通知书》,江汽集团对该项商标已合法使用至今,因此该商标在续展方面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会对江汽集团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商标许可使用情况及许可原因

  ■

  根据江汽集团的说明,为统一江汽集团的品牌形象,提高品牌影响力,按照江汽集团品牌战略规划的要求,江汽集团对上述商标实行统一管理,设计标准的商标标识,在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商品类别范围内,统一布局安排产品生产、品牌使用,并许可下属子公司统一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统一监控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质量。

  许可使用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核查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许可人同意将上述注册商标许可给被许可人在指定商品或包装上无偿使用;(2)许可人有权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质量;(3)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被许可人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许可商标,被许可人不得以任何有损于许可商标或被许可人声誉的方式使用许可商标,并应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维护许可商标的良好声誉;(4)未经许可人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该许可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使用;(5)许可人不对被许可人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的制造、使用或销售承担任何责任,所有与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有关的索赔由被许可人承担赔偿责任等;(6)如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许可商标,许可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许可合同,合同终止后被许可人应立即停止对许可商标的任何使用,否则许可人有权依法追究被许可人的法律责任;此外,如被许可人违反上述第(2)、(3)、(5)条的规定,除应赔偿由此给许可人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许可人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

  被许可人的基本情况及与江汽集团的关系

  1)江淮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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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扬州江淮轻型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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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银联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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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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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江淮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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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江淮专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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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合肥江淮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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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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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合肥美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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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商标许可对上市公司未来资产完整性和经营稳定性的影响

  扬州江淮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合肥江淮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均为江淮汽车控股子公司,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江淮汽车持股50%的合营公司;江淮专用车、江淮客车、合肥美桥将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成为江淮汽车的控股子公司或所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次交易前,江汽集团通过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授权江淮汽车及其子公司使用,江淮汽车对该等许可使用的商标不享有所有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汽集团名下的所有商标将全部注入江淮汽车,江淮汽车届时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战略布局,直接使用或授权上述子公司使用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所获得的商标,更能发挥该等商标的品牌效应,也更有利于江淮汽车资产的完整性。

  银联重工在商标许可协议签署时系江汽集团控股子公司, 后因股权调整变更为江汽控股之下属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虽然江淮汽车与银联重工将成为江汽控股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但根据江汽集团与银联重工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江汽集团许可银联重工使用的注册商标是采用普通许可的方式,该种许可方式并非独占许可使用,作为交易完成后的许可人江淮汽车仍可以自身使用该等商标或将该等商标同时许可第三方使用。且银联重工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也仅在其主营产品叉车(与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淮汽车的主营产品不存在竞争关系)上以非独占许可的方式使用江汽集团目前拥有的2项注册商标。对该等许可使用的商标,江淮汽车拥有完整的占用、使用、收益、处分权利,不因将其许可银联重工使用而影响其资产完整性,因此,许可银联重工使用的商标不会对未来江淮汽车资产完整性和经营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应对因被许可人不当使用上述商标导致其商标损害的措施

  江汽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作为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之间签署的相关商标许可合同通常均明确约定,如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许可商标,许可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许可合同,合同终止后被许可人应立即停止对许可商标的任何使用,否则许可人有权依法追究被许可人的法律责任;此外,如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除应赔偿由此给许可人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许可人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本次交易完成后, 江淮汽车将承继江汽集团签署的前述商标许可合同,并相应享有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权利。前述商标许可合同已明确因被许可人不当使用许可商标导致商标损害时许可人所享有的相关救济措施。

  (4)专利权

  ■

  ■

  注1:江汽制管的全称为合肥江淮汽车制管有限公司,为江汽有限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江汽集团的合并报表范围。

  注2:合肥汇凌的全称为合肥汇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江汽有限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江汽集团的合并报表范围。

  (二)对外担保情况

  除为下属有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江汽集团对外担保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江汽集团为其原控股子公司银联重工(现为江汽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票据担保,根据江汽控股与银联重工提供的有关承诺,自2014年6月份后,银联重工将不再使用上述担保合同额度开具新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进行其他任何融资业务;在2014年6月份之前已开具的银行承兑票据将在2014年底之前全部结算完毕。若因银联重工出现到期无法兑付上述担保项下已开出的票据或无法偿还其他融资业务的情形而导致江汽集团或吸收合并完成后的江淮汽车承担担保责任的,则江汽控股及银联重工承担因此给江汽集团或吸收合并完成后的江淮汽车带来的一切损失。

  注2:该担保系江汽集团为其原持股35%的六安永达(现为江汽控股持股)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六安永达已将该担保项下的债务全部结算完毕,且江汽控股及六安永达已承诺不再使用该担保额度进行新的借款或其他融资信用行为。目前江汽集团正与债权人银行协商解除该担保合同。

  注3:该担保系江汽集团为其原持股35%的六安永达(现为江汽控股持股)提供的贷款担保,其中六安永达民生银行的贷款将于2014年9月25日到期,中国银行贷款将于2015年1月8日到期。江汽控股、六安永达承诺除该已经发生的贷款事项外,将不再使用该担保额度进行新的借款或其他融资信用行为。若因六安永达出现到期无法兑付上述担保项下的贷款或无法偿还其他融资业务的情形而导致江汽集团或吸收合并完成后的江淮汽车承担担保责任的,则江汽控股及六安永达承担因此给江汽集团或吸收合并完成后的江淮汽车带来的一切损失。2014年8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已出具回复函,同意该担保项下的贷款担保主体由江汽集团变更为江汽控股。

  上述担保责任中,除仍有主债务余额的一项担保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其余六项担保主债务均已结清,江汽集团与各银行债权人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间均已到期,江汽集团相应的的担保责任均已解除。

  1、 对外担保的原因

  上述保证合同签署时,银联重工及六安永达均为江汽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当时因银联重工及六安永达开展业务需要向银行申请开具票据或借款,作为当时的控股股东,江汽集团自愿为银联重工及六安永达提供上述保证。后因股权调整,银联重工及六安永达变更为江汽控股下属子公司,致使上述保证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变更为上市公司对关联方的对外担保。

  2、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相关担保可能对本次交易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完整性、生产经营的影响

  截至2014年10月31日,上述7项保证合同项下仍存在主债权的保证合同仅余1项(即江汽集团对银联重工的1项票据担保),涉及的主债权金额合计约1,386万元,其余对外担保责任均已解除。

  根据银联重工提供的相关财务信息,截至2014年10月31日,银联重工账面反映的货币资金为8,596.94万元,流动资产为22,702.97万元,具备偿付前述票据金额的能力。此外,江汽控股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因上述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导致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江汽控股将向上市公司赔偿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江汽集团上述对外担保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亦不会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完整性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4]3134号江汽集团《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9月30日,江汽集团(合并口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14年9月30日,江汽集团负债总额为24,741,378,593.01元,其中流动负债为21,254,356,069.07,非流动负债为3,487,022,523.94元。

  1、标的资产的应付款项和借款的偿还情况

  2014年4月30日至9月30日,江汽集团应付款项及借款新增和偿付情况具体如下:

  ■

  经查阅会计凭证、银行付款单等资料,未发现江汽集团应付款项及借款存在到期未支付的情况。

  2、与汽车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备注:

  标的资产资产负债率表

  单位:万元

  ■

  江淮汽车与汽车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表

  单位:万元

  ■

  注: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安凯客车与汽车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表

  单位:万元

  ■

  ■

  注: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从上表数据来看,江汽集团(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江汽集团(合并)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原因系江淮汽车(合并)、安凯客车(合并)的资产负债率较高。江汽集团负债中扣除无需支付的负债后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江淮汽车以生产轿车、卡车为主,江淮汽车近两年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但江淮汽车营业收入占负债总额、营业收入占股东权益的比例也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而江淮汽车营业收入是其偿债能力的重要来源和保障之一。

  安凯客车以生产客车为主,安凯客车近两年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较高,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其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3、标的资产现金流量状况

  标的资产近两年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

  ■

  从上表数据来看,除2014年1-9月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受季节性影响外,最近两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负债期末余额的比例基本都在10%以上,即江汽集团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在满足正常经营支付外,仍有经营性现金盈余可用于供偿其他负债。

  4、标的资产可利用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

  标的资产授信额度情况表(2014.09.30)

  ■

  从上表数据可以看出,截止2014年9月30日标的资产尚有较多银行授信额度未使用。

  从负债形成的来源分析,江汽集团负债中经营活动产生的流动性负债比重较大,而流动性负债存在滚存效应,不需立即全部支付;需到期偿还的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的余额占应付款项(含借款)余额的比重很小。

  从公司借款的方式分析,江汽集团银行借款属于信用借款与担保借款。不存在依赖于经营性实物资产抵押融资的情况。因此,即使出现暂时性资金短缺,除可以使用银行信用额度融资外,公司还可以通过实物资产抵押等方式取得银行贷款。

  综上所述,标的资产的财务安全性较高。

  五、交易标的取得的业务资质

  江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除江淮汽车、安凯客车外)目前取得的主要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1)江淮专用车目前持有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9月17日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皖)XK12-001-00021),产品明细为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有效期至2017年9月16日。

  (2)江淮专用车目前持有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于2013年12月25日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编号:AQBⅡJX皖201300636),资质标准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机械),有效期至2016年12月。

  (3)江淮福臻目前持有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于2013年1月17日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编号:AQBⅡJX皖201200311),资质标准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机械),有效期至2016年1月。

  (4)江淮福臻目前持有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10月23日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编号TS3234116-2016),施工类别为安装,级别为1级,压力容器的安装范围为车用CNG气瓶,有效期至2016年10月22日。

  (5)江淮新发目前持有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于2012年9月21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皖交运管许可合字340101204394号), 有效期至2016年3月26日。

  (6)江淮制管目前持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于2013年3月19日换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06011108186853),认证产品名称为汽车(气压)制动软管总成,有效期至2015年3月24日。

  (7)江汽物流目前持有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于2010年11月9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皖交运管许可合字340101200248号),有效期至2014年11月9日。

  (8)和瑞出租车目前持有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于2009年8月6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皖交运管许可合字340101520022号),有效期至2015年8月6日。

  (9)和瑞出租车目前持有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于2013年4月办法的《合肥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编号:340101300138号),有效期至2017年4月1日。

  六、江汽集团的业务和技术

  江汽集团是一家集商用车、乘用车、动力总成及相关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并长期坚持自主研发为主的民族自主品牌全产业链综合型汽车集团。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企业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业务范围不断丰富和完善,核心业务包括商用车、乘用车、底盘和零部件相关配套的生产、研发、制造和销售服务等。在宏观环境日趋复杂,汽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江汽集团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紧紧抓住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国民汽车消费市场快速成长的契机,深刻理解汽车市场发展变化的潜在规律,加强自身资源和技术优势的不断积累,把握汽车行业技术变革和市场变化所带来的先机,逐步成长为具有较强独立自主研发能力的大型民族自主品牌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商和服务商。

  ■

  当前,江汽集团全国汽车布局基本完成,全球产业布局稳步推进,形成了“商乘并举”战略格局,层次鲜明的多业务和谐共赢、协同发展格局,已成为产品品类齐全的综合型汽车集团,业务组合的战略优势凸显。商用车竞争优势逐步加强,行业地位巩固增强,乘用车结构优化成效明显,整体呈积极发展态势。传统优势细分领域轻卡、MPV、底盘等核心业务优势逐步增强,重卡、SUV、客车、轿车、新能源等战略业务成长性较好,汽车零部件、汽车物流、汽车金融等业务协同跟进。产品布局与产品组合渐趋完善,主导产品竞争优势逐步加强,二代产品研发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已得先机。在汽车行业具有多个业务并行发展的优势,也大大降低了战略环境变化、竞争格局演变等所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

  近年来,江汽集团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战略为导向,以发展为主线,以变革为动力”为指导思想,坚持以“有效益、有技术、有品质、有特色、有规模”为经营方针,顺应经济走势,调整发展节奏,实现从竞争导向向客户导向转变,从技术导向向价值导向转变,从制造导向向营销导向转变,从销量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

  江汽集团自设立以来,其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一)主营业务介绍

  当前集团下属主要子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汽车整车板块、零部件板块、汽车物流和汽车金融配套等汽车服务板块。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汽车制造领域取得较好的业绩,产业规模覆盖研发、生产、制造、营销及售后服务等汽车行业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国内汽车尤其民族自主品牌汽车产业也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江汽集团紧紧抓住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契机,公司汽车及其相关业务获得稳步增长,先后研发制造出一系列符合中国消费者本土要求和特色的汽车产品。近年来,公司各项业务获得快速发展,2013年江汽集团汽车年销量超过50万台,位居中国汽车年销量十大集团之列。

  公司目前主要经营的业务板块如下图所示:

  ■

  在保持传统汽车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在适应汽车市场消费需求不断变化的基础上,江汽集团把握国家汽车产业战略转型升级的趋势,抓住新能源汽车作为突破口,大力开展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制造和市场化运营推广。

  ■

  江汽集团从2002年开始新能源探索,于2009年明确提出“纯电驱动”为主攻方向。新能源乘用车领域,2010年至今,连续4年多创造行业内纯电动轿车示范运行的最大规模,累计推出电动车超过5,000辆,里程累计超过4,000万公里,行业领先地位初步确立;新能源客车领域,集团下属安凯客车依托全承载车身制造技术,率先与全球知名高校和一流零部件企业合作,成功开发出一系列纯电动、混合动力和新燃料客车,电动客车整车系统集成技术国内领先,电机、电控、轮毂电机驱动桥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制造技术。

  经过“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主动布局、深耕细作,江汽集团成为国内新能源汽车领域商业化示范运营的佼佼者,是推动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自主品牌汽车厂商中坚力量。

  (二)主要产品介绍

  1、整车业务板块

  (1)乘用车方面

  江汽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要生产或计划生产的乘用车主要包括中级轿车、经济型轿车、运动型多功能车(SUV)及多功能乘用车(MPV)等类别的乘用车。截至2014年4月30日,江汽集团生产的乘用车主要有两大系列,共十余款产品:瑞风系列有瑞风S5、瑞风M5、瑞风祥和、瑞风穿梭等;和悦系列有2014款和悦、和悦RS、和悦A30、和悦A13、和悦IEV、悦悦等。细分产品介绍如下:

  轿车产品

  公司已上市轿车主要包括B级三厢轿车宾悦,A级三厢轿车和悦、两厢和悦RS,A0级三厢轿车同悦、和悦A13、和悦A30 等,A0级两厢轿车同悦RS,A00级轿车悦悦以及新能源轿车和悦IEV,具体情况如下:

  ■

  宾悦于2008年1月推出,是公司首款三厢B级轿车,搭载2.0L发动机,匹配6挡手动及4挡自动变速器。该车型于2013年停产。

  同悦于2008年11月推出,同时推出两厢同悦RS,搭载1.3L发动机,匹配5速手动、5挡AT变速器。该车型于2013年升级并更名为和悦A13、和悦A13RS。

  和悦于2009年10月下线并成功上市,同时推出两厢和悦RS,和悦搭载1.5L、1.8L发动机,匹配5挡手动、4挡手自一体变速器;和悦RS搭载1.5L、1.8L发动机,匹配5MT、4AT变速箱。

  悦悦于2010年12月下线并成功上市,搭载1.0L发动机,匹配5MT变速箱,成功上线天猫网上商城,实现网络销售。

  ■

  2008年,江淮汽车以成熟的同悦为基础研发第一代纯电动车,从2010年以来,江淮先后将第一至第四代iEV纯电动汽车投向市场,目前正在推广使用第四代iEV纯电动汽车。iEV系列无传统燃油系统,零排放,采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永磁同步驱动电机。

  iEV4电动车是第四代车型,搭载了容量为19.2kwh的磷酸铁锂电池。新车在市区内能实现最大160km的续航里程,最高行驶速度可达到95km/h,在匀速60km/h的情况下则能实现最大200km的续航里程。

  ②运动型多功能车(SUV)

  公司已上市SUV车型包括瑞鹰、瑞风S5,相关介绍如下:

  ■

  瑞鹰于2006年5月正式下线并成功上市,瑞鹰是江汽集团第一款自主研发乘用车,搭配1.9T、2.0L、2.0T、2.4L,匹配5挡手动、手自一体变速箱,目前瑞鹰已停产。

  瑞风S5于2013年3月成功上市,瑞风S5搭载2.0L、2.0T发动机,匹配5MT、6MT变速箱,采用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是江淮汽车双品牌战略发布之后首款产品。

  (下转B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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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摘要

201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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