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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公告编号:2015-002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并事项概述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5月21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本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赤湾码头有限公司(下称"码头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下称"港运粮食"),统一经营赤湾港区散杂货业务。本次吸收合并后,码头公司和港运粮食将注销,本公司将成为赤湾港区散杂货业务的经营主体。相关决议公告详见2013年4月24日及2013年5月22日公司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7及2013-034)。
为履行本次吸收合并,本公司与港运粮食、赤湾港航(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赤湾港航(香港)有限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并报请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本公司与港运粮食合并。2014年10月24日本公司已公告获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初步同意公司吸收合并港运粮食的批复》的事项,详见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
二、合并事项进展
近日,公司已获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赤湾港运粮食码头有限公司合并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5]24号),同意本公司与港运粮食以吸收合并形式合并,本公司为存续公司,港运粮食因吸收合并而解散,其所有的债权、债务及财产由本公司承继。吸收合并后,本公司股本总额、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均不变。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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