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5-005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好地满足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在安徽滁州设立全资子公司滁州新长城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新长城")。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长的决策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近日,全资子公司滁州新长城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41100000102927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滁州新长城影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3号楼一楼(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内) 法定代表人:赵锐均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电视综艺、电视专题、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5-006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视剧 《我有一个梦》入选2014年度优秀浙产电视剧创作生产扶持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于2014年8月7日下发的《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优秀浙产电视剧、动画片创作生产扶持项目的通知》,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电视剧《我有一个梦》作为申报项目报送。 公司于近期接到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4年度广播影视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教[2014]164号),本公司报送的电视剧《我有一个梦》入选"2014年度优秀浙产电视剧创作生产扶持项目",并获得2014年度广播影视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人民币100万元。该笔专项补助资金已划拨至本公司账户。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专项资金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电视剧《我有一个梦》由本公司独家投资、摄制和发行,已于2014年12月26日取得由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颁发的《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浙)剧审字(2014)第053号)。该剧凭借实力主演阵容,正能量励志主题以及独特的时代感获得了各大卫视及地面频道的关注,目前正处于首轮发行阶段。 此次《我有一个梦》入选"2014年度优秀浙产电视剧创作生产扶持项目",体现了公司在选题与剧本创作这一电视剧制作核心环节的突出特色和优势。未来,公司将在实施"全内容,全产业链"战略规划的同时,继续深耕主营精品电视剧制作业务,坚持"以主流价值为导向、以市场价值为根基"、"打造最具影响力精品大剧"的经营理念和业务定位,根据市场需求扩大精品剧的制作发行规模,同时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和渠道影响力。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