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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15-003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分别刊登于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重大实现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自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自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主持人:受董事长刘体斌先生委托,由副董事长符念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5年1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8,794,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为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8,511,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肖征先生辞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已低于法定人数。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唐英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大会选举唐英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总表决情况:同意168,610,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0.1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07,63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179,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日华、常晖 3.结论性意见: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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