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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建峰化工 公告编号:2015-003 债券代码:112122 债券简称:12建峰债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0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修改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5日--2015年1月1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15:00-2015年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松牌路81号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平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3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598,799,235股。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公司股份366,415,892 股,占股本总额598,799,235股的61.1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2人,共代表公司股份12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合计代表公司股份366,542,1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98,799,235股的61.21 %。其中,中小股东参加投票的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6,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598,799,235股的0.02%,分别为: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598,799,235股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6,300股,占公司总股份598,799,235股的0.02 %。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436,692 股(其中网络有效表决权股份20,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7 %;反对105,500股(其中网络有效表决权股份105,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03%;弃权0股(其中网络有效表决权股份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7 %;反对105,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计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1选举何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董事候选人何平先生获得选举票(股)数为366,415,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选举票(股)数为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2选举宫晓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董事候选人宫晓川先生获得选举票(股)数为366,415,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 %(其中,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选举票(股)数为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3选举周召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董事候选人周召贵先生获得选举票(股)数为366,415,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选举票(股)数为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4选举李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董事候选人李刚先生获得选举票(股)数为366,415,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选举票(股)数为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5选举张元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董事候选人张元军先生获得选举票(股)数为366,415,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选举票(股)数为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6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董事候选人高峰先生获得选举票(股)数为 366,415,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选举票(股)数为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上列当选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计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1选举张孝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孝友先生获得选举票(股)数为366,415,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选举票(股)数为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选举曹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国华先生获得选举票(股)数为366,415,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选举票(股)数为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选举陶长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候选人陶长元先生获得选举票(股)数为366,415,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选举票(股)数为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列当选的独立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根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一)即修订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其中5名独立董事)组成"。本次会议选举产生了9名董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虽然缺额2名独立董事,但不影响第六届董事会正常运作,待选定合适的独立董事人选后,公司另行按照法定程序补选2名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计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1选举周章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监事候选人周章庆先生获得选举票(股)数为366,415,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选举票(股)数为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2选举纪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监事候选人纪军先生获得选举票(股)数为366,415,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选举票(股)数为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4.3选举谢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监事候选人谢国华先生获得选举票(股)数为366,415,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选举票(股)数为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上列当选监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弛源化工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436,692股(其中网络有效表决权股份20,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9.97%;反对105,500股(其中网络有效表决权股份 105,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 0.03%;弃权 0 股(其中网络有效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7%;反对105,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刘震海律师、李国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渝天律[2015]见字第01号),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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