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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5-00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袁明先生于2015年1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01.3000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7%。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控股股东袁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袁华减持股份情况
2、控股股东袁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袁华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83.47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00.12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3% 3、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的袁明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承诺事项:(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2006年06月27日至2009年06月27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2)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5、袁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华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6、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00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的通知: 一、本次解押情况 袁明先生将其2014年11月25日质押给郑俊航的剩余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进行解押,并于2015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本次质押情况 袁明先生于2015年1月19日将其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10,000,000股质押给郑际锋,并于2015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月19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三、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128,834,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22,4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5.01%,占公司总股本682,959,694股的比例为17.92%。 袁明先生目前其他的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2014年7月11日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1,550,000股质押给七台河市聚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4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7月11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2014年10月29日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44,000,000股质押给东莞信托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10月29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2014年11月6日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40,850,000股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11月5日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初始交易日:2014年11月6日,到期购回日:2015年11月6日。 2014年12月12日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4,000,000股质押给深圳市久华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并于2014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12月12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2014年12月12日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高管锁定股22,000,000股质押给杨帅,并于2014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12月12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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