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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5-00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 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日前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通知,南方同正于2015年1月1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8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0%)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5年1月16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南方同正于2015年1月12日将原质押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12,880,000股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0%)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1月16日将其持有的12,880,000股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0%)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5年1月16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以上解押质押行为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解押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南方同正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11,311,7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48%;累计质押108,798,08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7.7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97%。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5-007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5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50,150,484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之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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